[实用新型]汽车组合开关和具有其的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94507.3 | 申请日: | 2014-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393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祁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H89/00 | 分类号: | H01H8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组合 开关 具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汽车组合开关和具有其的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电子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汽车功能、内饰外观要求越来越高。较大的面差不仅给汽车品质带来较大的影响,还会造成客户抱怨。其中,组合开关手柄的结构会造成手柄柱子变形,导致装配后旋钮与连接件面差较大,轻则影响手柄外观,严重时则影响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装配效果好的汽车组合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上述汽车组合开关的汽车。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的汽车组合开关,包括:手柄,所述手柄上设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的第一端与所述手柄相连,第二端向外延伸,所述连接柱的第二端的外周面上设有至少一个沿其轴向延伸的凹槽;旋钮连接件,所述旋钮连接件套设在所述连接柱上且邻近所述手柄;旋钮同轴件,所述旋钮同轴件套设在所述连接柱上且邻近所述旋钮连接件;旋钮,所述旋钮套设在所述连接柱的第二端上且与所述旋钮同轴件相连,所述旋钮带动所述旋钮同轴件沿其轴向转动;和档位齿盘,所述档位齿盘套设在所述连接柱上且位于所述旋钮和旋钮同轴件之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组合开关,通过在连接柱的第二端的外周面上设置至少一个沿其轴向延伸的凹槽,填补了连接柱结构取向的不对称性,解决了连接柱在成型过程中由于结构取向不一致所导致的弯曲变形问题,该结构的连接柱结构稳定,不易发生变形,消除了旋钮在装配后与旋钮连接件之间的面差,使旋钮与旋钮连接件实现零面差装配,装配效果好。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组合开关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凹槽包括第一槽体和第二槽体,所述第一槽体与所述连接柱的第二端导通,所述第二槽体与所述第一槽体导通,所述第二槽体沿所述连接柱的轴向延伸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槽体的长度,所述第一槽体沿所述连接柱的径向延伸的 深度大于所述第二槽体的深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槽体和第二槽体的截面分别形成为U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档位齿盘上设有定位部,所述定位部抵接在所述第一槽体与所述第二槽体之间的侧壁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定位部形成为设在所述档位齿盘的内周面上的凸筋。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凸筋沿轴向延伸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一槽体沿所述连接柱的轴向延伸的长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凸筋沿径向延伸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一槽体沿所述连接柱的径向延伸的深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凸筋与所述档位齿盘一体形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连接柱与所述手柄一体形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的汽车,包括上述实施例所述的汽车组合开关。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组合开关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组合开关的手柄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组合开关的手柄的连接柱的剖面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组合开关的档位齿盘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汽车组合开关100;
手柄10;连接柱11;凹槽12;第一槽体121;第二槽体122;
旋钮连接件20;
旋钮同轴件30;
旋钮40;
档位齿盘50;凸筋5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 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09450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