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眼皮效果设计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06171.8 | 申请日: | 2014-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026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03 |
发明(设计)人: | 高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5/00 | 分类号: | A61F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学强;魏晓波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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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眼皮 效果 设计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效果设计器具,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在双眼皮切割手术前使用的双眼皮效果设计器。
背景技术
现金社会中,选择通过手术将单眼皮切割成为双眼皮的人越来越多,而在手术前术者难以预支双眼皮切割后的效果,在手术前术者会在脑海中对切割后的双眼皮产生一种构想,但是实际切割出来的双眼皮往往会与术者在切割前想象出的有所差异,从而导致了患者对医生以及医院的不满,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双眼皮效果设计器,使得术者在术前就能看到术后的效果,还能够根据术者的喜好来调整具体切割的长度,提高了患者的满意程度,更好的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双眼皮效果设计器,该双眼皮效果设计器的数量为一对,包括把手,该把手成长方体,在把手上端设置有效果尺。
作为优选,所述把手长度为25mm,宽度为10mm,高度为2mm,把手的四角成圆弧形。
进一步的,上述把手的两侧还分别设置有一排防滑凹槽。
作为优选,所述防滑凹槽水平设置、竖直设置或者倾斜设置。
再进一步的,上述效果尺设置在把手上端的中央位置,该效果尺在竖直方向的高度为35mm。
作为优选,所述效果尺成弧线设置,且该效果尺所处平面与把手左右两侧面相平行,该效果尺的顶端位置与其底端所处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5°。
作为优选,所述效果尺的直径为1mm,该效果尺的顶端通过打磨成半圆形,在效果尺的尺身上还设置有刻度,每两个刻度之间的间距为1mm。
另外,所述把手与效果尺的材料均为不锈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能够在手术前就让患者看到术后的效果,并且能够通过患者的喜好更好的调整需要切割的长度,大大提高了手术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患者在术后的满意程度,很好的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2)本实用新型采用不锈钢制作,能够很好的进行消毒与清洗,使其在使用过程中更加的洁净与安全;
(3)本实用新型的把手上设置有防滑凹槽,使其拥有更好的把控性,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打滑跌落,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
(4)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尺顶端成半圆形设计,提高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5)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生产跟加工的成本较低,能够很好的进行大规模的生产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思路是,提供一种双眼皮效果设计器,使得术者在术前就能看到术后的效果,还能够根据术者的喜好来调整具体切割的长度,提高了术者的满意程度,更好的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双眼皮效果设计器,该双眼皮效果设计器的数量为一对,包括把手,该把手成长方体,在把手上端设置有效果尺。
作为优选,所述把手长度为25mm,宽度为10mm,高度为2mm,把手的四角成圆弧形。
上述把手的两侧还分别设置有一排防滑凹槽。
作为优选,所述防滑凹槽水平设置、竖直设置或者倾斜设置。
上述效果尺设置在把手上端的中央位置,该效果尺在竖直方向的高度为35mm。
作为优选,所述效果尺成弧线设置,且该效果尺所处平面与把手左右两侧面相平行,该效果尺的顶端位置与其底端所处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5°。
作为优选,所述效果尺的直径为1mm,该效果尺的顶端通过打磨成半圆形,在效果尺的尺身上还设置有刻度,每两个刻度之间的间距为1mm。
另外,所述把手与效果尺的材料均为不锈钢。
使用时,医生双手握住把手,然后将效果尺的顶端支撑在术者的眼皮上,调整到合适的角度后将效果尺整体贴合在术者眼皮上,形成切割双眼皮后的效果雏形,接着在患者的要求下通过改变效果尺的位置来改变双眼皮效果雏形,直至调整到患者满意的位置为止,并通过效果尺上的刻度记录下相关的数据。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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