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切割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21003.6 | 申请日: | 2014-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754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15 |
发明(设计)人: | 陈智丰;朱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47/02 | 分类号: | B23D4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1106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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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切割 工具 | ||
1.一种切割工具,包括:底座组件和切割工作头,所述底座组件包括:底座和转动支架,所述转动支架设置在所述底座的上方;所述切割工作头包括:锯片、电机、传动机构以及头部壳体,所述电机和传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头部壳体中并对所述锯片构成驱动使其至少实现枢转运动、直线往复运动、曲线往复运动中一种或几种;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壳体与所述转动支架构成铰接,所述头部壳体包括至少一个底端敞口顶端封闭的助力套筒,所述助力套筒中设置有一个顶端顶住所述头部壳体、底端顶住所述转动支架的螺旋弹簧,所述切割工作头至少具有:向下旋转至极限的下压位置、向上旋转至极限的抬起位置、位于它们两者之间使所述螺旋弹簧的两个支承圈的轴线均平行于竖直方向的中间位置;所述螺旋弹簧在所述切割工作头处于所述下压位置和抬起位置时分别向前和向后弯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在处于所述中间位置时其重心位于由下压位置到抬起位置或由抬起位置至下压位置的过程中的最高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在处于所述中间位置时其重心位于最远离所述切割工作头与转动支架铰轴的轴线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在处于所述中间位置时且所述切割工作头与转动支架铰轴的轴线平行于水平方向时所述切割工作头的重心位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与转动支架铰轴的轴线的正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处于所述下压位置时所述螺旋弹簧处于具有最大压缩量的压紧状态;所述切割工作头处于所述抬起位置时所述螺旋弹簧处于具有最小压缩量的放松状态;所述切割工作头处于所述中间位置时所述螺旋弹簧处于具有中间压缩量的中间状态且所述螺旋弹簧的两个支承圈的轴线重合,所述中间压缩量介于所述最大压缩量和最小压缩量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下压位置到所述抬起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等于所述螺旋弹簧顶端的支承圈在该过程中所转过的角度;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下压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等于所述螺旋弹簧顶端的支承圈在该过程中所转过的角度;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等于所述螺旋弹簧顶端的支承圈在该过程中所转过的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下压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小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下压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为20至25度;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为25至30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下压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为22度;所述切割工作头从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中间位置所转过的角度的度数为28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切割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工具还包括:支架装配组件,所述螺旋弹簧的底端装配在所述支架装配组件处;所述支架装配组件包括:底端托盘和限位销,它们均设置在所述转动支架与所述切割工作头的铰接处的前方并与所述转动支架构成固定连接;所述限位销位于所述底端托盘的中心处并伸入所述螺旋弹簧的内部,所述螺旋弹簧底端的支承圈顶住所述底端托盘;所述助力套筒顶端设有一个顶端装配件,所述螺旋弹簧顶端的支承圈顶住所述顶端装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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