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24258.8 | 申请日: | 2014-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425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2 |
发明(设计)人: | 黄伟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太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21/4788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王贤义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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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过 电视 进行 数字 可视 对讲 装置 | ||
1.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包括交换机(1)、管理中心机(2)和单元门口机(3),所述管理中心机(2)、所述单元门口机(3)均与与所述交换机(1)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还包括电视机(4)、与所述电视机(4)信号连接的数字对讲终端(5)及与所述数字对讲终端(5)无线连接的无线收发装置(6),所述无线收发装置(6)与所述交换机(1)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数字对讲终端(5)相适配的遥控器(7),所述遥控器(7)设有内置话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收发装置(6)为基于Wifi技术的无线收发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对讲终端(5)为电视机顶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通过电视进行数字可视对讲的装置还包括与所述交换机(1)相连接的用户门口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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