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体感视频提供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49767.6 | 申请日: | 2014-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692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方小祥;庞富强;申向阳;丁翔;吴倩;顾崇清;金鑫;石烨炜;于娜;张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方小祥;庞富强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G06F3/01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汤时达 |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千***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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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提供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改善电脑或可提供视频播放能力的智能设备视频观看体验的体感视频提供系统,属于信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供,人们的观影体验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听觉与视觉了,带体感的4D,甚至5D体感商业电影已经出现。而且有一些技术已经可以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就能观看体感电影。如专利号为ZL 200510111943.2的“利用视频信号的动作效果提供系统及其方法”,该专利方法通过在视频信号里插入动作效果信息,并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用专用设备同步提示这些信息并传输给专用的驱动设备,实现体感观影。该方法存在需要制作特定的视频资源,使用特定的播放设备及特定的驱动设备,成本高,可操作性低等缺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给出一种体感视频提供系统,为用户提供更丰富逼真的观影(视频)体验。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通过以下方案实现:
体感视频提供系统,包括视频播放设备和体感输出设备,视频播放设备和体感输出设备具有相匹配的数据接口;视频播放设备包括视频播放模块、体感输出事件存储模块、体感输出事件读取模块和体感指令输出模块;体感输出设备具有控制模块和体感输出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体感输出机构包括身体支撑装置,身体支撑装置底部设置有震动马达。
进一步地,所述身体支撑装置包括底座、可相对底座上下移动的升降机构、上限位机构及下限位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体感输出机构的身体支撑装置还设置有摇摆驱动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体感输出机构还包括气味发生器,身体支撑装置扶手开有出气孔。
进一步地,所述体感输出机构还包括压力检测装置和压力控制阀。
进一步地,所述体感输出设备还包括3D眼镜。
进一步地,所述视频播放设备还包括视频存储模块,视频文件与体感输出事件文件相互独立。
作为体感输出机构的另一优选方案,所述体感输出机构为穿戴式装置,穿戴式装置设有震动马达和/或气味发生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将现有的视频播放设备与体感操作设备相结合,丰富观影体验,设置独立的体感输出事件存储模块,不需要对视频文件做任何修改,因此可播放的片源充足;具有气味发生器、震动马达、摇摆机构等多种体感输出机构,体感输出内容丰富。
附图说明
图1 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参照附图1所示,本实施例给出一种体感视频提供系统,包括视频播放设备1和体感输出设备2,视频播放设备1和体感输出设备2具有相匹配的数据接口,具体地,视频播放设备1具有通用数据接口1-1,体感输出设备2具有通用数据接口1-2;视频播放设备1包括视频播放模块1-2、体感输出事件存储模块1-3、体感输出事件读取模块1-4和体感指令输出模块1-5;体感输出设备2具有控制模块2-2和体感输出机构2-3。现有的智能视频播放设备一般都具有数据读写模块和指令输出模块,现有游乐设备可实现据指令输出震动、摇摆等体感操作,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在于将现有视频播放设备和多种现有体感操作设备相结合,并定义独立的体感输出事件存储模块,在视频播放过程中触发体感操作,丰富观影体验。
为提高观影舒适度,体感输出机构包括身体支撑装置,身体支撑装置可以是座椅、坐垫、靠垫等,为模拟各种撞击效果,身体支撑装置底部设置有震动马达。身体支撑装置包括底座、可相对底座上下移动的升降机构、上限位机构及下限位机构。
为进一步丰富观影体验,体感输出机构的身体支撑装置还设置有摇摆驱动机构。
体感输出机构还包括气味发生器,身体支撑装置(例如座椅扶手位置)开有出气孔,可以释放出具有香味的气体模拟花香。为控制气体流量及流速,体感输出机构还包括压力检测装置和压力控制阀。
为提供三维观影效果,体感输出设备还包括3D眼镜,此时要播放的视频为3D视频文件。视频播放设备还包括视频存储模块,视频文件与体感输出事件文件相互独立。
体感输出机构还可以是穿戴式装置,例如设置有震动马达和/或气味发生器的马甲。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通过参考优选的实施例进行了图示和描述,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了解,可以不限于上述实施例的描述,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可作出形式和细节上的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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