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前防撞梁安装板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69346.X | 申请日: | 2014-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324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万龙;刘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9/24 | 分类号: | B60R19/2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地址: | 10130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前防撞梁 安装 汽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前防撞梁安装板及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节能环保越来越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轻量化也被广泛应用到汽车领域。汽车的油耗主要取决于发动机的排量和汽车的总质量,有研究数据显示,若汽车整体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8%,排放下降4%;空载的情况下,70%的油耗用在车身质量上,车身质量一般占整车质量的30%以上。在保持汽车整体品质、性能和造价不变甚至优化的前提下,降低汽车自身重量可以提高输出功率,提高车速,降低油耗,减少废气排放量。但是,目前传统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为整体平板结构,重量较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重量轻的前防撞梁安装板及汽车,替代传统整体平板结构,重量较大的前防撞梁安装板,实现车身轻量化。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前防撞梁安装板,包括:
具有安装孔以及一预设尺寸的减重孔的安装板本体;
所述安装板本体上还设置有位于所述第一减重孔周边的连接片,且所述连接片的延伸方向均为所述安装板本体的同一侧。
其中,所述前防撞梁安装板的所述连接片通过点焊以及二氧化碳保护焊配合焊接汽车前防撞梁吸能盒。
其中,所述安装板本体为四边形结构。
其中,所述连接片是具有一预设高度的不规则片状结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车身前纵梁总成以及前防撞梁吸能盒,还包括:安装于所述车身前纵梁总成和前防撞梁吸能盒的中间,通过安装点安装在前纵梁总成上的前防撞梁安装板,所述前防撞梁安装板为上述的前防撞梁安装板。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中,安装板本体可以通过安装孔配合螺栓安装到前纵梁总成上,通过连接片连接前防撞梁吸能盒,前防撞梁吸能盒另一端与前防撞梁连接。其中可以根据安装板本体的尺寸预设减重孔的尺寸,使减重孔的尺寸在不影响其功能的情况下达到最大,获得最小的重量,实现车身轻量化。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中,前防撞梁吸能盒套在前防撞梁安装板的安装板本体的连接片上,通过点焊焊接,形成焊点,然后再在焊点之间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由于先通过点焊焊接,前防撞梁安装板的安装板本体和前防撞梁吸能盒已经固定,然后再通过二氧化碳保护焊的补焊保证了连接可靠性,而且,有效控制了直接进行二氧化碳保护焊引发的变形,同时,提高焊接精度,减少二氧化碳保护焊的长度,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了车身重量。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的使用环境示意图;
图3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与前防撞梁吸能盒的焊接示意图1;
图4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与前防撞梁吸能盒的焊接示意图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为整体平板结构,重量较大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重量轻的前防撞梁安装板及汽车,实现车身轻量化。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包括:具有安装孔2以及一预设尺寸的减重孔3的安装板本体1;所述安装板本体1上还设置有位于所述第一减重孔3周边的连接片4,且所述连接片4的延伸方向均为所述安装板本体1的同一侧。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中,可以根据安装板本体的尺寸预设减重孔的尺寸,优选的使减重孔的尺寸在不影响其功能的情况下达到最大,获得最小的重量。如图2所示,该前防撞梁安装板的安装板本体1可以通过安装孔配合螺栓安装到前纵梁总成5上,通过连接片连接前防撞梁吸能盒6,前防撞梁吸能盒6另一端与前防撞梁7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前防撞梁安装板,其中,所述安装板本体为四边形结构。
众所周知,直接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安装板本体和前防撞梁吸能盒,由于热量较大会造成变形,因此,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前防撞梁安装板的所述连接片通过点焊以及二氧化碳保护焊配合焊接汽车前防撞梁吸能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169346.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