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排气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07453.7 | 申请日: | 2014-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698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13 |
发明(设计)人: | 彭阳国;刘洪;贾志超;王建涛;李平;刘嘉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1 | 代理人: | 刘兴顺 |
地址: | 402760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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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摩托车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锥筒(1)和尾盖(3),其中锥筒(1)的后端通过直筒(2)与所述尾盖(3)前端相连,这三个部件的轴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所述直筒(2)的轴向长度为L,其内径为φ,该直筒内沿轴向固设有三块隔板,从前往后依次为第一隔板(4)、第二隔板(5)和第三隔板(6),其中第一隔板(4)前板面到直筒(2)后端口的轴向长度为L1,该L1=L*(54.2±2)/100,第二隔板(5)前板面到直筒(2)后端口的轴向长度为L2,该L2=L*(34.2±2)/100,且所述第三隔板(6)前板面到直筒(2)后端口的轴向长度为L3,该L3=L*(17.3±2)/100;
三块所述隔板将直筒(2)的内腔分割成四个独立的腔室,从前往后依次为第一腔室(Q1)、第二腔室(Q2)、第三腔室(Q3)和第四腔室(Q4),这四个腔室通过固设在三块隔板上的导管(7)连通,且第四腔室(Q4)通过所述尾盖(3)上的排气导管(8)与外界连通;所述排气导管(8)及三根导管(7)的长度均为L’,该L’=0.15L;所述三根导管(7)超出对应隔板前板面的距离及排气导管(8)超出尾盖(3)前端面的距离均为L”,该L”=L’*(43±2)/100,且排气导管(8)及三根导管(7)的孔径均为φ’,该φ’=φ*(22±2)/100;
所述排气导管(8)的轴心线与直筒(2)的轴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而三根所述导管(7)的轴心线与该直筒的轴心线平行,其中第一隔板(4)及第三隔板(6)上的导管(7)水平角为0°,第二隔板(5)上的导管(7)水平角为180°,且这三根导管(7)的偏心距均为e,该e=φ*(25±2)/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2)的轴向长度L为450±50mm,其内径φ为90±1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三块所述隔板的底部均开有过水孔,且所述锥筒(1)前端的底部开有出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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