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信号产生电路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08583.2 | 申请日: | 2014-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273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戴锐青;汤伟芳;乔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H03K3/02 | 分类号: | H03K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地址: | 215009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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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号 产生 电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基本电子电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信号产生电路。
背景技术
常见的波形产生电路设计的框架图都按照图1所示,波形产生电路用来产生方波、三角波、正弦波等三种信号,常用的方法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产生方波,然后经变换得到三角波和正弦波;第二种是先产生正弦波再得到方波和三角波;第三种是先产生三角波再变换为方波和正弦波。
在现有的波形产生电路中,主要技术问题有:1、波形失真度高,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要求;2、频率覆盖范围无法满足要求;3、输出信号幅度会衰减;4、电路成本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信号产生电路。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信号产生电路,包括:
振荡电路,用以产生方波和三角波,包括一迟滞比较器和一积分器,迟滞比较器的输出端连接积分器的反相输入端,积分器的输出端连接迟滞比较器的正相输入端,积分器将迟滞比较器输出的方波转换成三角波,同时反馈给迟滞比较器的正相输入端,使迟滞比较器产生随三角波的变化而翻转的方波;其中,迟滞比较器的输出端与积分器的反相输入端之间连接有一第一电位器,用以调节振荡电路的振荡频率,积分器的输出端通过两并联的电容以及一切换开关连接积分器的反相输入端,切换开关用以切换导通两并联的电容中的一个,从而控制振荡频率的工作频段;
正弦波形成电路,连接积分器的输出端,用以将振荡电路输出的三角波转换为正弦波,包括一电压跟随器,以及正半波变换电路和/或负半波变换电路;其中,正半波变换电路包括:若干串联的电阻组成的一第一电阻分压电路,一端连接一正电压以及一第二电位器,另一端接地,积分器的输出端通过若干并联的二极管分别连接在第一电阻分压电路的每两个串联的电阻之间;负半波变换电路包括:若干串联的电阻组成的一第二电阻分压电路,一端连接一负电压以及一第三电位器,另一端接地,积分器的输出端通过若干并联的二极管分别连接在第二电阻分压电路的每两个串联的电阻之间;电压跟随器包括一运算放大器,运算放大器的正相输入端通过一电阻与正半波变换电路和/或负半波变换电路中的若干并联的二极管并联,运算放大器的输出端与反相输入端连接,运算放大器的输出端输出正弦波、三角波或方波信号。
较佳的,正半波变换电路中的若干并联的二极管的正极连接积分器的输出端,若干并联的二极管的负极分别连接在第一电阻分压电路的每两个串联的电阻之间。
较佳的,负半波变换电路中的若干并联的二极管的负极接积分器的输出端,若干并联的二极管的正极分别连接在第一电阻分压电路的每两个串联的电阻之间。
较佳的,还包括一输出电路,输出电路包括:
一波形选择开关,连接迟滞比较器的输出端、积分器的输出端以及运算放大器的输出端,用以选择输出波形;
一第二运算放大器,第二运算放大器的正相输入端和反相输入端连接波形选择开关,用以对输出波形进行放大;
两并联三极管,两并联三极管的基极和集电极连接第二运算放大器的输出端,两并联三极管的集电极分别连接一正电压和一负电压,两并联三极管的发射极共同连接第二运算放大器的反相输入端并共同输出经过放大后的输出波形。
较佳的,第二运算放大器的正相输入端和反相输入端与波形选择开关之间分别连接一电位器,用以对输出波形进行幅度调整。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信号产生电路相较于现有技术,不仅波形失真度满足指标要求,频率覆盖范围大、频率可调,输出信号稳定可靠且电路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图1所示的是波形产生电路设计的框架图;
图2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振荡电路的电路图;
图3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振荡电路的波形图;
图4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正弦波形成电路的电路图;
图5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正半波的正弦波形成电路的电路图;
图6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波形产生电路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和讨论,显然,这里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例,并不是全部的实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为了便于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为例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且各个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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