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52797.X | 申请日: | 2014-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49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24 |
发明(设计)人: | 梁权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梁权富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6 | 代理人: | 宋鹰武 |
地址: | 518112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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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电子 显示装置 | ||
1.一种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包括:
一中空的支撑部,用于与人体面部接触以支撑所述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
一镜面反射显示仓,与所述支撑部连接;
一电子模块,用于显示图片和/或播放视频,所述电子模块包括一朝向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内的显示屏;
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具有至少2个仓面,其中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的仓面设有电子模块显示屏开口,用于使电子模块显示屏的画面呈现于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内;
人眼通过中空的支撑部能观看到镜面反射显示仓反射的电子模块显示屏画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还包括用于连接所述仓面以形成一基本封闭仓体的两侧仓壁;除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的仓面以外,其余仓面上安装有高反射率的前镀膜镜面玻璃、后镀膜镜面玻璃、PVC镜面玻璃、金属不锈钢镜面或镜面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具有3个仓面,为依次连接的仓面A、仓面B、仓面C,其中仓面A连接支撑部,仓面C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所述仓面A和仓面B上安装有高反射率的前镀膜镜面玻璃、后镀膜镜面玻璃、PVC镜面玻璃、金属不锈钢镜面或镜面纸,所述仓面C上设有电子模块显示屏开口;或者,
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具有3个仓面,为依次连接的仓面A'、仓面B'、仓面C';所述仓面A'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仓面A'上设有电子模块显示屏开口,所述仓面B'上安装有高反射率的前镀膜镜面玻璃、后镀膜镜面玻璃、PVC镜面玻璃、金属不锈钢镜面或镜面纸。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仓面C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范围为70-110°,仓面A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范围为35-75°,人眼平行视线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范围为60-120°;或者,
所述仓面A'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范围为35-75°,人眼平行视线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范围为60-12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仓面C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为90°,仓面A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为55°,人眼平行视线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为80°;或者,
所述仓面A'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为55°,人眼平行视线与仓面B'之间的夹角为80°。
6.一种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包括:
一中空的支撑部,用于与人体面部接触以支撑所述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
一镜面反射显示仓,与所述支撑部连接;
一电子模块,用于显示图片和/或播放视频,所述电子模块包括一朝向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内的显示屏;
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内设有2组反射单元,所述每组反射单元具有至少4个高反射率的前镀膜镜面玻璃、后镀膜镜面玻璃、PVC镜面玻璃、金属不锈钢镜面或镜面纸;
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的仓面设有电子模块显示屏开口,用于使电子模块显示屏的画面呈现于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内;
在所述支撑部与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的连接处,设有透镜组A;在所述镜面反射显示仓位于电子模块显示屏处的位置,设有透镜组B;所述透镜组A和透镜组B分别具有至少2个透镜;
人眼通过所述中空的支撑部能观看到依次通过透镜组B透射、镜面反射显示仓反射、透镜组A透射的电子模块显示屏3D立体效果画面。
7.如权利要求2或6所述的头戴式电子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镀膜镜面玻璃、后镀膜镜面玻璃、PVC镜面玻璃、金属不锈钢镜面或镜面纸的反射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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