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62777.0 | 申请日: | 2014-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354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杨凯;黄进;杨德银;吴孟兵;朱帅;张鹤;何延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4 | 分类号: | F01N1/04;F01N13/00;F01N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吉海莲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声器 | ||
1.一种消声器,其包括壳体,以及位于所述壳体内并将所述壳体分隔为前腔、中腔、后腔的隔板,以及贯通所述前腔、所述中腔并延伸到所述后腔内的进气管,以及贯通所述中腔、所述后腔并延伸到所述前腔内的排气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间管、压力控制阀,所述中间管贯通所述中腔,且所述中间管的两端分别延伸到所述前腔、所述后腔内,所述中间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压力控制阀,所述进气管在前腔具有第一孔,所述排气管在后腔具有第二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控制阀为背压阀,所述背压阀的开启压力为10~30kPa。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腔的体积为壳体体积的0.2~0.3倍,所述进气管具有第三孔,所述排气管具有第四孔,所述第三孔、所述第四孔均位于所述中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孔的孔径为8~10mm,所述第四孔的孔径为3~4m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具有第五孔,所述排气管具有第六孔,所述第五孔、所述第六孔外包覆有吸声材料,所述进气管、所述排气管与各自的吸声材料之间形成共振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孔分布在所述前腔和所述中腔内,所述第六孔分布在所述后腔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孔、所述第六孔的孔径为3~3.5mm。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孔位于所述第一孔与所述第三孔之间,所述第六孔位于所述第二孔与所述第四孔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孔、所述第二孔的孔径为3~4mm。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在所述壳体外的隔热板、所述壳体与所述隔热板之间具有隔热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62777.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气动锚杆钻杆机消音装置
- 下一篇:一种带斜撑的钢板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