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拼装凳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93100.3 | 申请日: | 2014-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413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24 |
发明(设计)人: | 林华乡;许耀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C4/02 | 分类号: | A47C4/02;A47B87/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杨依展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拼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拼装凳。
背景技术
现有的凳子大都采用固定不可装拆结构,因此会存在有如下不足:其一,尺寸大,包装、存储不便;其二,结构形状单一,无法满足使用者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拼装凳,其克服了背景技术中的凳子所存在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拼装凳,包括凳面板、第一支腿、第一底座和第一连接座;该凳面板底面相远离的两侧部分各设有至少一个安装槽,该第一连接座设有上插入部,该上插入部能装拆适配插入该安装槽内,另在每一上插入部和凳面板间设有锁接机构;该第一支腿上端部和第一连接座构成能装拆插入连接结构,该第一支腿下端部和第一底座构成能装拆的插入连接结构。
一实施例之中:还包括第二连接座,该第二连接座设有并排的两个上插入部;该凳面板个数为至少两个,该至少两个凳面板串排布置,该第二连接座的两上插入部分别连接相邻两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其余安装槽内连接第一连接座,该第一连接座和第二连接座都连接有第一支腿。
一实施例之中:还包括第二支腿和第二底座,该凳面板个数为至少两个;该第二底座设有并排的两个开口朝上的下插入槽,该第一支腿下端和第二支腿下端分别能装拆插入该第二底座的两下插入槽内,该第一支腿上端和第二支腿上端都通过第一连接座分别支撑连接在相邻两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该连接第一支 腿的凳面板之其余安装槽通过第一连接座连接有第一支腿,该连接第二支腿的凳面板之其余安装槽都通过第一连接座连接有第二支腿。
一实施例之中:该第一支腿、第二支腿高度不等。
一实施例之中:还包括第二支腿、第二底座和第二连接座,该凳面板个数至少三个;
该第二底座设有并排的两个开口朝上的下插入槽,该第一支腿下端和第二支腿下端分别能装拆插入该第二底座的两下插入槽内,该第一支腿上端和第二支腿上端都通过第一连接座分别支撑连接在相邻两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
该第二连接座设有并排的两个上插入部;
该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个数至少为两个,该第二连接座的两上插入部分别连接相邻的两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该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的其余安装槽内连接有第一连接座,该每一第一连接座、每一第二连接座都连接有一第一支腿;
该连接第二支腿的凳面板之其余安装槽都通过第一连接座连接有第二支腿。
一实施例之中:还包括第二支腿、第二底座和第二连接座,该凳面板个数至少三个;
该第二底座设有并排的两个开口朝上的下插入槽,该第一支腿下端和第二支腿下端分别能装拆插入该第二底座的两下插入槽内,该第一支腿上端和第二支腿上端都通过第一连接座分别支撑连接在相邻两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
该第二连接座设有并排的两个上插入部;
该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个数至少为两个,该第二连接座的两上插入部分别连接相邻的两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该连接第一支腿的凳面板的其余安装槽内连接有第一连接座,该每一第一连接座、每一第二连接座都连 接有一第一支腿;
该连接第二支腿的凳面板个数至少为两个,该第二连接座的两上插入部分别连接相邻的两连接第二支腿的凳面板之相近两安装槽内,该连接第二支腿的凳面板的其余安装槽内连接有第二连接座,该每一第二连接座、每二第二连接座都连接有一第一支腿。
一实施例之中:该第一支腿上端部、第二支腿上端面都凹设有上插入槽,该第一连接座、第二连接座都还设有下插入部,该下插入部适配插入上插入槽。
一实施例之中:该第一连接座、第二连接座还设有位于上插入部和下插入部间且外凸的凸缘。
一实施例之中:该凳面板底面设有凸台,该凸台端面凹设形成上述的安装槽;该凸台端面还凹设有容置槽,该容置槽和安装槽并排间隔且设接通容置槽和安装槽的第二接通槽,该凸台侧面凹设有接通容置槽的第一接通槽,该第一接通槽和第二接通槽同向;
该上插入部凹设一缺口,该缺口朝向第二接通槽且适配装接有摩擦垫;
该锁接机构包括螺钉及锁接座,该锁接座设一适配螺钉的螺孔且适配、不能转动地放入容置槽内,该螺钉的末端穿过第一接通槽、锁接座的螺孔、穿过第二接通槽并装接在摩擦垫。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未经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9310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