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内后视镜结构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08250.7 | 申请日: | 2014-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959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10 |
发明(设计)人: | 张岩;祁建;杨学;张新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12 | 分类号: | B60R1/12;B60R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地址: | 10130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后视镜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内后视镜结构及汽车。
背景技术
目前车辆上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一般都黏贴在汽车内后视镜旁边,且汽车内后视镜安装在前挡风玻璃上。所以,这样会使得前挡风玻璃处的零件较多,装配工序也比较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内后视镜结构及汽车,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与汽车内后视镜集成在一起,既能减少零件数量,又能简化装配工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汽车内后视镜结构,该汽车内后视镜结构包括:
连接支架,连接支架包括:第一转动部和第二转动部;
镜体,镜体包括:后视镜镜片和后视镜壳体,后视镜镜片安装在后视镜壳体内,连接支架的第一转动部和后视镜壳体转动连接;以及
底座,底座包括:用于放置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的空腔、用于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固定连接的第一连接部、用于与连接支架的第二转动部转动连接的第二连接部和用于插放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芯片的开口部,其中,第一连接部与第二连接部所在位置相对,开口部所在平面与第一连接部所在平面垂直且开口部与空腔相通。
可选地,底座呈立方体形状。
可选地,底座上的开口部呈条状的长方形。
可选地,连接支架的第一转动部为球形凸起,后视镜壳体上设有用于与第一转动部的球形凸起相配合的球形凹槽,第一转动部通过球形凸起卡入到球形凹槽内与后视镜壳体转动连接。
可选地,连接支架的第二转动部为一转动球体,底座的第二连接部设有用于与第一转动部的转动球体相配合的半球状凹槽,第二转动部通过转动球体卡入到半球状凹槽内与底座的第二连接部转动连接。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前挡风玻璃,以及汽车内后视镜结构,该汽车内后视镜结构通过底座固定安装在前挡风玻璃上。
可选地,底座的第一连接部以粘贴的方式与前挡风玻璃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集成在汽车内后视镜的底座上,而不是直接粘贴在汽车内后视镜旁边,既能减少零件数量,又能简化装配工序,此外还能达到车内美观的效果。另外,在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内后视镜结构时,后视镜的镜体的转动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的使用也并不会相互影响。当需要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时,只需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芯片插进底座上的开口部即可。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汽车内后视镜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2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汽车内后视镜结构装配在车辆上的示意图。
其中图中:1、镜体;2、底座;3、连接支架;301、第一转动部;302、第二转动部;201、开口部;202、空腔;203、第一连接部;205、第二连接部;2051、半球状凹槽;101、后视镜镜片;102、后视镜壳体;1021、球形凹槽;4、前挡风玻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如图1和图2所示,该汽车内后视镜结构包括:连接支架3,连接支架3包括:第一转动部301和第二转动部302;镜体1,镜体1包括:后视镜镜片101和后视镜壳体102,后视镜镜片101安装在后视镜壳体102内,连接支架3的第一转动部301和后视镜壳体102转动连接;以及底座2,底座2包括:用于放置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的空腔202、用于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4固定连接的第一连接部203、用于与连接支架3的第二转动部302转动连接的第二连接部205和用于插放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芯片的开口部201,其中,第一连接部203与第二连接部205所在位置相对,开口部201所在平面与第一连接部203所在平面垂直且开口部201与空腔202相通。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与汽车内后视镜结构集成在一起减少了零件数量,简化了装配工序,同时达到了车内美观的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30825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客车行李架变形装置
- 下一篇:一种货车车厢覆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