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有效
申请号: | 201420352344.4 | 申请日: | 2014-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26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17 |
发明(设计)人: | 王平;丁川;童成明;高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55/172 | 分类号: | F16L55/172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16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2019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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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气管道 堵漏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抱箍,具体地说,是一种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
背景技术
焦化厂焦炉煤气管道由于现场所处环境恶劣,经过长时间使用,管道底部腐蚀严重,部分管道直管下部地点出现严重漏点。
通常在煤气管道的漏点涂抹密封胶或者进行冷焊粘补,但这些临时措施使堵漏不彻底,常常会造成隐性泄漏,导致浪费煤气,甚至酿成生产事故。
因此已知的涂抹密封胶或者冷焊粘补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方式存在着上述种种不便和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安全可靠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包括托盘,若干条拉紧环和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盘为圆弧形钢板,托盘的内弧半径比需修复的煤气管道的外圆半径大1-1.5mm;
所述拉紧环由扁钢制作,扁钢的一端固焊在圆弧形钢板上,另一端固焊螺栓安装板,若干条拉紧环对应设置在抱箍的两侧,且能用螺栓组件穿过螺栓安装板孔使抱箍紧固在煤气管道直管上;
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设置在托盘内弧的四周。
本实用新型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其中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的宽度为25-35mm。
前述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其中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的厚度为5mm。
前述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其中所述托盘钢板的厚度为3mm。
前述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其中所述拉紧环扁钢的宽度为30-40mm。
前述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其中所述两相邻拉紧环之间的距离为150-300mm。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具有以下优点:
1、抱箍结构简单、制作方便;
2、抱箍制作取材方便,适用部位广泛;
3、操作方便,堵漏效果良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抱箍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附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膨化聚四氟乙烯在托盘内弧的四周的布置示意图;
图4为图3中的A-A剖视图;
图5为图3中的B-B剖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抱箍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7为图6的侧视图。
图中:1托盘,2拉紧环,3螺栓安装板,4膨化聚四氟乙烯,5螺栓组件,6煤气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现请参阅图1和图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抱箍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附视图。如图所示,所述托盘1为圆弧形钢板,托盘的内弧半径比需修复的煤气管道的外圆半径大1.5mm;所述托盘钢板的厚度为3mm。
所述拉紧环2由扁钢制作,扁钢的一端固焊在圆弧形钢板上,另一端固焊螺栓安装板,四条拉紧环对应设置在抱箍的两侧,且能用螺栓组件穿过螺栓安装板孔使抱箍紧固在煤气管道直管上;所述拉紧环扁钢的宽度为35mm,所述两相邻拉紧环之间的距离为150-300mm。
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4设置在托盘内弧的四周,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的宽度为30mm,所述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的厚度为5mm。
现请参阅图3-图5,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膨化聚四氟乙烯在托盘内弧的四周的布置示意图,图4为图3中的A-A剖视图,图5为图3中的B-B剖视图。
本实用新型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的使用方法: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抱箍的使用状态示意图,图7为图6的侧视图。
第一步:制作抱箍。根据泄漏部分煤气管道的大小制作,制作专门的抱箍。
第二步:在抱箍托盘的内侧四周黏贴膨化聚四氟乙烯密封带。
第三步:抱箍安装。用人力将用扁钢制作的抱箍拉紧环合拢,待合拢到可安装锁紧螺栓时,用螺栓将拉紧环完全收紧,在收紧的过程中,黏贴在托盘上的接口密封垫压缩,消除泄漏处的管道与抱箍的托盘之间的间隙,这样煤气被密封在托盘内,则该处的泄漏被彻底堵住。
本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技术进步,本实用新型的煤气管道直管堵漏用的抱箍取材方便,结构简单,适用部位广泛,且操作方便,堵漏效果良好。
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化。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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