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风光互补供电装置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01085.X | 申请日: | 2014-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682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8 |
发明(设计)人: | 施翔;杨延滨;姚磊;余康;潘金虎;李辉;范井钢;赵晓峰;袁德海;吕新平;徐友舰;辛成涛;吕良杰;张鹏;赵怡锋;宋学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S10/12 | 分类号: | H02S10/12;H02S10/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志刚;吴贵明 |
地址: | 10003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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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风光 互补 供电 装置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供电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风光互补供电装置和系统。
背景技术
在架空输电线路上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通常要求全天24小时实时视频监测,需要的功耗较大,因此,架空输电线路的视频监控设备可靠运行的主要的难题还是电源供电问题。目前,在架空输电线路上广泛采用的电源系统还是太阳能供电系统,按照设计在正常气象情况下,白天光照时间为8小时以上,那么会保证将电池充满电,从而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然而,由于单独采用的太阳能供电系统受到天气因素的影响较大,例如,阴雨天气、雾霾等,这些天气导致光辐射数据下降,使得光伏电池不能按照设计功率发电,导致视频监控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低,影响其正常工作。
虽然可以通过加大配置太阳能蓄电池组数量来满足供电要求,但是一方面因为目前光照环境的影响对供电效果提升不明显,另外电池组数目的增加对塔身承重带来了风险,而数量众多的光伏太阳能电池方阵对架空输电线路杆塔身抗风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杆塔本身带来了很高的运行风险。
针对现有技术中视频监控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低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风光互补供电装置和系统,以解决视频监控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风光互补供电装置,该风光互补供电装置设置在输电杆塔上,用于向架空输电线路的视频监控设备供电,。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风光互补供电装置包括:风力发电系统,用于将风能转换为第一电能;太阳能发电系统,用于将太阳能转换为第二电能;以及风光互补控制器,与风力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分别相连接,用于控制第一电能和第二电能向视频监控设备供电。
进一步地,风光互补供电装置还包括:蓄电池,与风光互补控制器相连接,用于存储第一电能和第二电能;以及逆变器,与风光互补控制器和蓄电池分别相连接,用于将蓄电池存储的电能转化为视频监控设备所需的交流电。
进一步地,蓄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
进一步地,磷酸铁锂电池为2*100AH的磷酸铁锂电池。
进一步地,风力发电系统包括:风力机组,安装在输电杆塔上,用于将风能转换为第一电能,太阳能发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安装在输电杆塔上,用于将太阳能转换为第二电能。
进一步地,风力机组包括功率为150W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
进一步地,风光互补控制器包括:最大功率跟踪模块,与风力机组和光伏组件分别相连接,用于控制风力机组和光伏组件以最大功率输出电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风光互补供电系统。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在输电杆塔上;以及上述的风光互补供电装置,风光互补供电装置设置在输电杆塔上,用于向视频监控设备供电。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利用风力发电系统和太阳能发电系统共同为架空输电线路上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供电,从而解决了视频监控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低的问题,达到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的效果。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风光互补供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示出了北京秋冬季正常日的光辐射变化的波形图;
图3是示出了北京秋冬季正常日的风力变化的波形图;以及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风机的发电曲线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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