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72555.1 | 申请日: | 2014-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105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10 |
发明(设计)人: | 张远镇;张传坤;刘荫琦;刘仕栋;房明;赵舒铭;杨跃宇;房军;李彤梅;田茂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远镇;国网山东沂南县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22 | 分类号: | G09F13/22;G08B7/06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耿霞 |
地址: | 2550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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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公交车 充电 安全 防护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属于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电动公交车在充电过程中,使用充电枪上的充电插头插入电动公交车的车载插座上进行充电,由于其充电电流过大,如果有非工作人员将充电枪拔出,会形成拉弧现象,十分容易导致触电的危险发生,现有的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仅仅通过LED灯组成的警示符被动的对非工作人员进行提示,并使用蓄电池为其供电,使非工作人员在看到警示符的警示标语后离开,避免触电的情况发生。
目前现有技术缺陷在于:
其一,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的警示板上有棱角,且为坚硬材质制作,在电动公交车行进和倒车的过程中有可能划伤电动公交车的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二,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的警示板上的警示符所述的警示标语仅仅可以警示认字并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客体,若客体为不识字的小孩、不识字的成年人、有智力上缺陷的人员、有严重心理问题并意图轻生的人群和动物,则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无法有效的进行防护,只能依靠安保引导员、充电操作人员或驾驶员机缘巧合下看到可以采取应急措施,但并不可靠。
其三,警示牌上的警示符在用和不用时会一直亮起,使组成警示符的LED灯使用时间较短,大大的提高了成本。
其四,警示牌上只有一种警示符LED显示,在充电完成后无法提示“已安全”的信息提示,工作人员也无法远距离预知充电过程已完成,十分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不会划伤车漆,可以防止任何会发生触电危险的客体靠近,十分可靠,LED灯使用寿命长,充电完成后可自动提示安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包括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充电安全防护装置设有警示牌和蓄电池,警示牌前表面上设有LED灯组成的警示符,蓄电池连接到充电电源,警示牌为圆弧形,警示牌前表面上设有警示符B、警示符C和压电超声波发生器,警示牌的后表面上设有报警电路,警示符、警示符B和警示符C通过报警电路连接到蓄电池的正负极。
所述的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将充电枪的充电插头通过报警电路插入车载插座后,将本实用新型放置在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当驾驶员在充电桩的刷卡处刷卡后,电动公交车充电开始,充电插头与车载插座形成电流,警示牌上的组成警示符的LED灯组会亮起,LED灯组成的警示符标语为代表“请勿靠近”之类的意思的警示标语,同时压电超声波发生器向电动公交车充电仓口的外侧释放超声波,若在充电过程中有非工作人员靠近,则报警电路会接收到靠近的人员身体所返回的大量超声波,报警电路接收到超声波后会发出报警声并同时控制警示符C亮起,这样即使不识字的人员也可以预示到安全问题在本能反应下离开,当非工作人员离开到警示牌3米范围外,报警电路就会停止警示符C亮起和报警声响起,若报警声和警示符C的亮起依然无法惊退非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在听到报警声后会立即赶到相应的电动公交车充电桩安全防护系统位置,将非工作人员的所有人员驱赶出,兼备了主动与被动的安全防护形式,防止了各种触电事故的发生,安全可靠,当电动公交车充电完毕后,因充电插头与车载插座之间不存在电流,报警电路在检测后会断开警示符与警示符C所在的回路,并闭合警示符B所在的回路,警示符B也是由LED灯组成,而且LED灯组成的为代表“安全”的代表警示标语,保证了充电完成后可以即时显示,使现场的工作人员可以较远看到,并进行相应操作,非常方便,而且将警示牌形状改变为圆弧形,取代了原先的棱角,圆弧形不会刮掉车辆的油漆,避免了电动公交车在驶入或驶出时不小心碰到警示牌而被刮掉漆,在充电时警示符亮起,在不充电时警示符B亮起,警示符和警示符B交替亮起,可以有效的保证组成警示符和警示符B的LED灯使用寿命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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