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视频会议摄像头的激光屏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82292.2 | 申请日: | 2014-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040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14 |
发明(设计)人: | 吴军;周勇;刘喜斌;金恒锡;史川;苏瑜昆;谢文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海盛翔和光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7/15;G09G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21532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视频会议 摄像头 激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激光屏,具体涉及一种带有视频会议摄像头的激光屏。
背景技术
随着激光屏的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在用户使用视频会议过程中往往受到不影响屏幕显示,不是被架的很高,就是被放的很低,在视频会议过程中显示的不是头顶就是下巴,显示效果十分差。
实用新型内容
发明目的:为了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有视频会议摄像头的激光屏,显示效果更好。
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视频会议摄像头的激光屏,包含激光屏、视频会议摄像头和单向玻璃;所述视频会议摄像头安装在激光屏上端中间位置,所述单向玻璃安装在所述视频会议摄像头前端并与激光屏屏幕平行。
所述视频会议摄像头具有可自动对焦、自动调焦、预设机位效果。
所述视频会议摄像头具有广角和标准多种镜头。
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用户在激光屏使用视频会议过程中,无需再添加任何视频会议摄像头,并且摄像头显示效果好,角度正,用户沉浸感好;工作时不会影响大屏幕显示,对于大屏幕,如果使用外置摄像头,安装的地方就要在天花板上或者摆放在低于屏幕的低段;在使用摄像头的过程中使用了单向玻璃,保证用户在视频会议市不会受到额外安装的摄像头的影响,摄像头隐藏效果好,不会影响会议室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带有视频会议摄像头的激光屏,包含激光屏、视频会议摄像头1和单向玻璃2。视频会议摄像头1安装在激光屏的上侧居中,2为单向玻璃2安装在1会议摄像头前端,与激光屏屏幕平行。视频会议摄像头1具有可自动对焦、自动调焦、预设机位效果;视频会议摄像头1具有广角和标准多种镜头。
本实用新型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实用度,用户在激光屏使用视频会议过程中,无需再添加任何视频会议摄像头,并且摄像头显示效果好,角度正,用户沉浸感好。在使用摄像头的过程中,摄像头隐藏效果好,不会影响会议室美观。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海盛翔和光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海盛翔和光显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48229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