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适用于建筑底层房间的减振隔音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15548.5 | 申请日: | 2014-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811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沈杰;李林泽;王嘉嘉;李君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装(池州)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9/00 | 分类号: | E04B9/00;E04B1/82;E04F13/07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33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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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于 建筑 底层 房间 隔音 系统 | ||
1.适用于建筑底层房间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减震隔音系统包括隔音减振吊顶结构(1)和复合式隔音减振墙体结构(2);
所述吊顶结构(1)包括吊筋(11),固定于所述吊筋(11)的上层龙骨(12)和下层龙骨(13),以及连接于所述上层龙骨(12)的上层石膏板(14)和连接于所述下层龙骨(13)的下层石膏板(15),所述吊筋(11)上设置有减振弹簧(16),所述上层龙骨(12)之间填充有上层隔音岩棉(17),所述下层龙骨(13)之间填充有下层隔音岩棉(18);
所述墙体结构(2)包括内层隔音墙(21)和设置在所述内层隔音墙(21)与房间墙面之间的外层隔音墙(22);所述内层隔音墙(21)包括内层隔音墙龙骨(211)、连接于所述内层隔音墙龙骨(211)的内层石膏板(212)和填充在所述内层隔音墙龙骨(211)之间的内层隔音岩棉(213),所述外层隔音墙(22)包括外层隔音墙龙骨(221)、连接于所述外层隔音墙龙骨(221)的外层石膏板(222)和填充在所述外层隔音墙龙骨(221)之间的外层隔音岩棉(223);所述墙体结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内层隔音墙(21)远离房间墙面一侧的饰面层(23),所述饰面层(23)与内层隔音墙(21)的距离为50mm,所述外层隔音墙(22)与房间墙面的距离为100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石膏板(14)与下层石膏板(15)之间的距离为200mm,所述减振弹簧(16)设置在高于所述上层龙骨(12)的位置,并且所述减振弹簧(16)与房间顶面之间的距离为200~300mm;在安装有多个所述吊顶结构(1)时,所述减振弹簧(16)的高度均是相同的,并且所述吊筋(11)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0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隔音墙龙骨(211)和外层隔音墙龙骨(221)均是整根的,并且分别通过橡胶垫(24)同时与房间顶面和房间地面进行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饰面层(23)包括穿孔板(231),在所述穿孔板(231)上设置有皮革软包(232)和石材踢脚线(233),并且所述皮革软包(232)上设置有多个针孔。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隔音岩棉(17)、下层隔音岩棉(18)、内层隔音岩棉(213)和外层隔音岩棉(223)均为50mm厚且密度为80kg/m3的低频减振岩棉。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石膏板(14)、下层石膏板(15)、内层石膏板(212)和外层石膏板(222)均为双层石膏板,且每层均为12mm厚。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减震隔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龙骨(12)为卡式龙骨,所述下层龙骨(13)、内层隔音墙龙骨(211)和外层隔音墙龙骨(221)均为宽度75mm的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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