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式皮卡房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27126.X | 申请日: | 2014-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774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刘焱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33 | 分类号: | B60P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11399 | 代理人: | 李建华 |
地址: | 100076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拆卸 式皮卡 房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房车领域一种皮卡房车,具体涉及一种可拆卸式皮卡房车。
背景技术
目前同领域中常见的房车均采用一体结构,即厢体一般为固定不可拆卸,用途单一,安装和运输不够方便,本发明的房车厢体配合相应的手动举升设备可方便拆卸,在安装和运输过程中体现明显优势,在更换上货车斗后,还可以当皮卡车使用,达到一车两用的目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采用手动举升设备,设计巧妙,拆装简单,方便实用,拆卸房车厢体后更换皮卡车斗可以用做其他用途。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式皮卡房车,包括厢体、底盘车和手动举升设备,所述厢体为上半部延车头凸出的多面体,所述厢体两侧面靠近地面两个角分别设置有一个成直角的内凹装置,所述厢体底部靠近车头一侧中部设置有倒U形装置,所述底盘车底盘靠近车头中部设置有两个与车头垂直且相互平行的长方形孔,所述手动举升设备包括支撑杆、升降装置和底座,所述支撑杆为长方体且一侧面均匀设置有卡槽,所述升降装置套于支撑杆外部通过上下摇动活动连接于升降装置外部一侧的摇杆沿着支撑杆的卡槽上下移动,所述升降装置另一侧固定有托举盘,所述底座固定连接于支撑杆一端。
其中,所述U形装置内侧设置有弹簧,在厢体与底盘车连接后行驶过程中起到缓冲作用,避免连接处直接碰撞造成损坏,所述U形装置两个平行侧面分别设置有一个圆孔,所述U形装置两个平行侧面的宽度小于底盘长方形孔的长度。
由于采取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采用手动举升设备,拆装简单;
2、设计巧妙,运输方便;
3、可更换皮卡车斗,一车多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举升设备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拆卸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厢体与底盘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U形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底盘车底盘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厢体 2、底盘车 3、内凹装置 4、支撑杆 5、升降装置 6、底座 7、摇杆 8、托举盘 9、手动举升设备 10、螺栓 11、U形装置 12、U型装置侧面 13、弹簧 14、圆孔 15、长方形孔 16、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6,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拆卸式皮卡房车,包括厢体1、底盘车2和手动举升设备9,所述厢体1为上半部延车头凸出的多面体,所述厢体1两侧面靠近地面两个角分别设置有一个成直角的内凹装置3,所述厢体1底部靠近车头一侧中部设置有倒U形装置11,所述U形装置11内侧设置有弹簧13,在厢体1与底盘车2连接后行驶过程中起到缓冲作用,避免连接处直接碰撞造成损坏,所述U形装置11两个平行侧面13分别设置有一个圆孔14,所述U形装置11两个平行侧面12的宽度小于所述底盘车2底盘靠近车头中部设置的两个与车头垂直且相互平行的长方形孔15的长度,所述手动举升设备9包括支撑杆4、升降装置5和底座6,所述支撑杆4为长方体且一侧面均匀设置有卡槽16,所述升降装置5套于支撑杆4外部通过上下摇动活动连接于升降装置5外部一侧的摇杆7沿着支撑杆4的卡槽16上下移动,所述升降装置5另一侧固定有托举盘8,所述底座6固定连接于支撑杆4一端。
工作原理:
1)组装房车,将4个手动举升设备连接到厢体底部四个直角内凹装置,将厢体抬起到超过底盘的高度,然后将底盘车驶入,使底盘完全置于厢体下方,将4个手动举升设备缓慢下降,使倒U形装置两个平行侧面插入底盘两个长方形孔中,将螺栓固定于U形装置两个侧面圆孔中,撤掉4个手动举升设备。
2)拆卸房车,将4个手动举升设备连接到厢体底部四个直角内凹装置,拆开厢体与底盘之间固定U形装置的螺栓,将厢体抬起一定高度,底盘车驶出。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527126.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