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内筒结构的抗性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29284.9 | 申请日: | 2014-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390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李奕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汽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1326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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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结构 抗性 消声器 | ||
1.一种具有内筒结构的抗性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由外壳及前端盖和后端盖组成的封闭的内腔;
内筒,套接于所述内腔内,所述内筒包括由第一挡板、第二挡板及第三挡板所依次隔开的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及第四腔室;
进气管;所述进气管依次垂直管贯穿所述前端盖及第一挡板,位于第一腔室内的所述进气管的管壁上开设有第一穿孔区,且所述第二腔室与外界连通;
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依次垂直贯穿所述后端盖及第三挡板和第二挡板,位于第三腔室内的所述排气管的管壁上开设有第二穿孔区,且位于第二腔室内的所述排气管一端上设有供封住所述排气管的内盖,所述第三腔室与外界连通;以及
内插管,所述内插管依次垂直贯穿所述第一挡板、第二挡板及第三挡板,且位于所述第三腔室的所述内插管的管壁上开设有第三穿孔区,所述第一腔室通过所述内插管及其上的第三穿孔区分别与所述第三腔室和第四腔室互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内筒结构的抗性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上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其中,所述第一通孔用于连接所述内插管的一端,所述第二通孔用于连接所述进气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内筒结构的抗性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板上设有第三通孔和第四通孔,其中,所述第三通孔用于连接所述内插管的另一端,所述第四通孔用于连接所述排气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内筒结构的抗性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筒的长度设置为525mm±5mm,外径为180mm,而内筒的厚度约为10mm,其中,第一腔室为105mm±2mm,第二腔室为200mm±3mm,第三腔室为120mm±2mm,第四腔室为100mm±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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