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摄像头支架以及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74051.0 | 申请日: | 2014-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624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朱於松;黄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3/02 | 分类号: | F16M13/02;F16M11/06;F16M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彭瑞欣;陈源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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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摄像头 支架 以及 显示装置 | ||
1.一种摄像头支架,用于将摄像头装设在机台上,其特征在于,包括转轴单元,所述转轴单元包括通过转轴杆活动连接的静基体和动基体,所述静基体设置于所述机台上方,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动基体上方,所述动基体能相对所述静基体以所述转轴杆为转动轴转动,以使得所述摄像头相对所述机台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静基体包括基底以及由所述基底的一端向上延伸形成的卡片,所述动基体包括基板以及由所述基板的一端向下延伸形成的连接板,所述卡片与所述连接板重叠设置且在重叠区域分别开设有转轴孔;所述转轴杆穿过所述转轴孔从而将所述静基体与所述动基体活动连接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片在位于所述基底与所述基板高度之间的一侧开设有凹槽,所述连接板的一侧设置有形状与所述凹槽形状相适配的卡板,所述卡板设置于所述凹槽内、且能在所述凹槽内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为与所述转轴孔的形状相似的圆弧形,所述凹槽的弧度为60°-15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杆与螺母配合活动连接所述静基体和所述动基体,所述螺母与所述动基体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垫片。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盖板,所述盖板设置于所述基板的上方,所述摄像头固定设置于 所述盖板上;和/或,还包括旋转板,所述旋转板设置于所述基底的下方,所述旋转板活动设置于所述机台的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单元的截面尺寸小于所述旋转板的尺寸,所述转轴单元位于所述旋转板的正投影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台上表层开设有容置槽,所述摄像头支架设置于所述容置槽内;所述容置槽的形状与所述旋转板的形状相适配,所述容置槽的高度不小于所述摄像头支架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板的形状为半圆形,所述旋转板在直线与半圆形交界的拐点处设置有凸柱,所述容置槽朝向所述摄像头支架的对应着所述旋转板的区域设置有限位柱,所述限位柱与所述凸柱配合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支架在所述容置槽内的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的形状为半圆形,且所述容置槽的圆心与所述旋转板的圆心位于同一点上;
所述容置槽的半径大于所述旋转板的半径与所述凸柱的长度之和,所述容置槽的半径与所述限位柱的厚度之差小于所述旋转板的半径与所述凸柱的长度之和。
1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支架,所述机台为所述显示装置的外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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