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88963.3 | 申请日: | 2014-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336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邓晓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沁逸颉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02 | 分类号: | A61F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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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0433 上海市嘉***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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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符合 人体 形态学 解剖学 包皮 创可贴 | ||
1.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包括胶布(1)、粘胶区域(2)、药物区域(3)、A侧翼(4)、B侧翼(5)、A凸出(6)和B凸出(7),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布(1)呈V字形,胶布(1)的内侧边缘设有粘胶区域(2),所述药物区域(3)设于粘胶区域(2)的内侧,所述A凸出(6)设于胶布(1)的V字形夹口内侧,B凸出(7)设于V字形夹口外侧;所述胶布(1)左侧设有A侧翼(4),右侧设有B侧翼(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其特征在于,所述粘胶区域(2)和药物区域(3)均贴在胶布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其特征在于,所述A凸出(6)和B凸出(7)呈弧形或直线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其特征在于,所述A侧翼(4)的长度比B侧翼(5)的长度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形态学及解剖学的包皮创可贴,其特征在于,所述A侧翼(4)和B侧翼(5)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均为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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