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音箱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23349.6 | 申请日: | 2014-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064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1 |
发明(设计)人: | 郭展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永光实业(韶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20 | 分类号: | H04R1/2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硕法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1 | 代理人: | 李姝 |
地址: | 512599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音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产品,具体的说,是涉及到一种音箱。
背景技术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户外活动时使用便携式音箱,然而市场上现有的便携式音箱在外部气压或者水压发生变化时,音箱箱体内部的气压不能调节,导致喇叭容易损坏。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防止外部气压或者水压变化而导致喇叭损坏的音箱,该音箱可自动平衡音箱箱体内部和外部气压或水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音箱,包括音箱箱体,所述音箱箱体的共鸣腔内气密性设有可移动的且将共鸣腔分隔为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的分隔板,所述第一腔室的一端设有喇叭,所述第二腔室与喇叭相对的一端设有用于排放第二腔室的压力的排压口。
进一步说明,所述排压口设有向外延伸的排压管,所述排压管上设有双向自动调节阀。
更进一步说明,所述排压管上设有手动调节阀。
进一步说明,所述排压口设有向外延伸的排压管,所述排压管上设有手动调节阀。
进一步说明,所述分隔板两端的端部沿平行于所交接的共鸣腔侧壁的方向延伸,形成“工”字形结构。
进一步说明,所述分隔板上垂直连接有用于分隔板导向的导向柱,所述第二腔室的一端设置有与分隔板的导向柱大小匹配的导向口。
进一步说明,所述分隔板与共鸣腔的交接处、导向柱与共鸣腔的交接处均设有密封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音箱箱体的共鸣腔内气密性设有可移动的分隔板,第二腔室设有排压口,当外部气压或水压与音箱箱体内的第一腔室内的压力不等时,音箱箱体可通过排压口的进、出气或进、出水来推动分隔板移动进行调节,直到音箱箱体外部压力、第一腔室的压力和第二腔室的压力达到平衡,从而防止外部气压或者水压变化而导致喇叭损坏。
附图说明
图1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省略了分隔板的音箱箱体示意图。
图2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音箱箱体示意图。
图3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具有双向自动调节阀和手动调节阀的音箱箱体示意图。
图中零部件名称及序号:1-音箱箱体2-喇叭3-密封圈4-分隔板5-导向柱6-双向自动调节阀7-手动调节阀8-排压管9-导向口10-第一腔室11-第二腔室12-共鸣腔13-排压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和应用范围: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音箱,包括音箱箱体1,所述音箱箱体1的共鸣腔12内气密性设有可移动的且将共鸣腔12分隔为第一腔室10、第二腔室11的分隔板4,所述第一腔室10的一端设有喇叭2,所述第二腔室11与喇叭2相对的一端设有用于排放第二腔室11的压力的排压口13。
音箱箱体1的共鸣腔12内气密性设有可移动的分隔板4,第二腔室11设有排压口13,当外部气压或水压与音箱箱体1内的第一腔室10内的压力不等时,音箱箱体1可通过排压口13的进、出气或进、出水来推动分隔板4移动进行调节,直到音箱箱体1外部压力、第一腔室10的压力和第二腔室11的压力达到平衡,从而防止外部气压或者水压变化而导致喇叭2损坏。
本实施例的音箱,请参考图1、图2、图3,在前面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具体可以是,所述排压口13设有向外延伸的排压管8,所述排压管8上设有双向自动调节阀6。当音箱箱体1外部气压或水压变化时,分隔板4移动,双向自动调节阀6在承受一定压力后自动导通排压管8,起到缓冲排压的作用。所述排压管8上还设有手动调节阀7。当音箱箱体1外部压力和第一腔室10的压力、第二腔室11的压力保持平衡时,关掉手动调节阀7,可以避免喇叭2播放音频过程中因双向自动调节阀6的导通而导致分隔板4移动,声音异常;还可以为播放音频提供固定腔体,避免音频的失真。
本实施例的音箱,请参考图1、图2、图3,在前面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具体可以是,所述排压口13设有向外延伸的排压管8,所述排压管8上设有手动调节阀7。排压管8上设置有手动调节阀7,当音箱箱体1外部压力和第一腔室10的压力、第二腔室11的压力保持平衡时,关掉手动调节阀7,可以避免喇叭2播放音频过程中分隔板4移动,声音异常;还可以为播放音频提供固定腔体,避免音频的失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永光实业(韶关)有限公司,未经永光实业(韶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62334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