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39674.1 | 申请日: | 2014-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864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曹保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宿州学院 |
主分类号: | F01N3/00 | 分类号: | F01N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4000 安徽省宿***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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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尾气 净化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环保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但是随着汽车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尾气给环境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何处理好汽车尾气已经成为现今不容忽视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力设施防撞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器接口、净化器外壳、净化器和净化器排气管,所述尾气净化器外壳前端设有净化器接口,末端接有净化器排气管,所述净化器外壳内部设有净化器,所述净化器外侧为圆柱体,所述圆柱体的内部中间内壁上装设有海绵,所述海绵上设有竹炭颗粒,所述圆柱体中部有螺旋薄片。
优选的,所述净化器接口两侧有凸槽。
优选的,所述净化器为双层结构。
优选的,所述在螺旋体薄片上有海绵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结构简单成本较低,在汽车现有性能的基础上,既不影响汽车的动力和尾气排放量,怎增加一种体积小,易于拆卸的尾气净化器。采用根据原消声器尺寸位置来制造尾气净化器的接口,使尾气净化器各接口与之匹配。尾端设有净化器排气管,使净化后的气体畅通排出。使用时,由净化器接口、尾气排气管接口与消声器接口,排气管相连接,使汽车尾气全部进入尾气净化器内,可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对城市大气的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净化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亲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器接口1、净化器外壳2、净化器3和净化器排气管4,所述尾气净化器外壳2前端设有净化器接口1,所述净化器接口1两侧有凸槽,末端接有净化器排气管4,所述净化器外壳2内部设有净化器3,所述净化器3为双层结构,所述净化器3外侧为圆柱体31,所述在圆柱体31的内部中间内壁上装有海绵32,所述海绵32上设有竹炭颗粒33,所述圆柱体31中部设有螺旋薄片34,所述螺旋体薄片34上设有海绵33结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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