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43071.9 | 申请日: | 2014-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544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8 |
发明(设计)人: | 神行美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19/00;F21V23/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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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1.一种照明器具,用于安装于建材的一面且为长条形状,该照明器具的特征在于,具有:
长条形状的器具主体部,其以上表面为安装于上述建材的安装面;
长条形状的点亮电路部,其以与上述器具主体部重叠的方式配置于上述器具主体部的下表面侧;以及
光源部,其以与上述点亮电路部重叠的方式配置于上述点亮电路部的下方,具有从上述点亮电路部接受电力提供而发光的半导体发光元件,
其中,在上述器具主体部的长边方向上的中心附近开设有将上述上表面和上述下表面贯通的布线用孔,
上述点亮电路部具有长条形状的电路基板和安装于上述电路基板的上表面的多个电路部件,
在俯视观察上述电路基板时上述电路基板上的与上述布线用孔及上述布线用孔的周边区域重叠的第一区域处的上述点亮电路部的高度比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相对于上述第一区域分别位于上述长边方向两侧的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处的上述点亮电路部的高度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点亮电路部的长边方向上的长度为上述器具主体部在长边方向上的长度的1/2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布线构件,该布线构件从商用电源向上述点亮电路部提供电力,
上述布线构件从上述布线用孔插通到上述器具主体部的下表面侧,在上述点亮电路部的上述第一区域上方弯曲并与上述点亮电路部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多个电路部件中的安装于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第一区域处的最高的电路部件的高度比安装于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第二区域或第三区域处的最高的电路部件的高度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第一区域的上方未安装上述电路部件。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点亮电路部具备输入滤波电路、整流电路、升压DC-DC转换器电路以及降压DC-DC转换器电路,
在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第二区域中,存在上述输入滤波电路、上述升压DC-DC转换器电路,
在上述电路基板上的第三区域中,存在上述降压DC-DC转换器电路。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在特征在于,
上述布线构件从上述点亮电路部的长边方向上的一端部与上述点亮电路部连接,经由位于上述点亮电路部的另一端部的连接端子向上述半导体发光元件提供电力,其中,该点亮电路部的另一端部位于上述点亮电路部的在长边方向上与上述一端部相反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源部和上述点亮电路部构成发光单元,
上述器具主体部保持上述发光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单元以与上述长边方向垂直的上述发光单元的短边方向的一端部为旋转轴来转动,由此上述器具主体部将上述发光单元能够装卸地保持。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单元相对于上述器具主体部沿铅垂方向相对移动,由此上述器具主体部将上述发光单元能够装卸地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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