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化炉排焦系统及煤气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691924.6 | 申请日: | 2014-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377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汪国庆;张正旺;周三;马志超;聂永广;景旭亮;郑征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52 | 分类号: | C10J3/5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赵丹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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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炉排焦 系统 煤气化 | ||
1.一种气化炉排焦系统,包括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的下部侧壁连通有向下倾斜设置的渣料管道,所述炉体内设有下料板,所述下料板的侧围与所述炉体的内壁紧密贴合;
所述下料板与所述渣料管道倾斜角度一致,且与所述渣料管道共同构成渣料的下料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排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板上设有上、下贯通的多个通孔,在所述下料板下侧区域的所述炉体的侧壁或底部设有激冷气进口;
所述激冷气进口中穿设固定有激冷气输送管路,且所述激冷气输送管路的出口朝上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排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通孔倾斜设置于所述下料板上,且所述多个通孔朝向所述激冷气输送管路的出口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化炉排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通孔的倾斜度、形状、大小及分布在所述下料板上均为非均一化设置。
5.一种煤气化系统,包括分离器,所述分离器顶部依次连接有冷却器、过滤器以及回收炉,所述分离器底部与所述回收炉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气化系统还包括气化炉,所述气化炉具有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气化炉排焦系统;
所述气化炉的渣料管道与所述回收炉连接,所述炉体中部与所述分离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器包括与所述炉体直接连通的一级分离器,以及与所述一级分离器的顶部连通的二级分离器;
所述一级分离器的底部设有水平设置的折弯型管道,所述二级分离器的底部设有直筒型管道,所述折弯型管道连通到所述直筒型管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煤气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型管道连通到所述渣料管道上。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渣料管道连通在所述回收炉的上部,且所述回收炉的顶部设有降压分离器,所述降压分离器与所述回收炉连通形成渣料回收回路,且所述降压分离器的顶部设有用于降低所述回收炉内压力的出风口。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煤气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炉的底部设有松动气进口,所述回收炉的下部侧壁连通有向下倾斜的冷却渣料通道。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煤气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器和所述降压分离器均为底部带锥形的圆筒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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