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商品自动推进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47277.6 | 申请日: | 2014-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182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13 |
发明(设计)人: | 吴礼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永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11/00 | 分类号: | A47F1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罗晓林;李志强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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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商品 自动 推进器 | ||
1.一种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带有滑槽(1)的底板(2)、竖立于底板一侧的与滑槽平行的侧板(3)及竖立于底板前端的前挡板(4),所述底板、侧板和前挡板一体成型;所述滑槽上卡置有一推进块,该推进块包括一与前挡板相向的推进板(5)及位于推进板后方的容置腔(6),容置腔内容纳有一回位卷簧(7),回位卷簧的一端固定在底板(2)的前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两侧分别竖立有一侧板(3),两侧板的外侧分别设置有沿竖向分布的卡槽(8)、卡齿(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上竖立的侧板(3)数目为一块。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进块的容置腔(6)底部设有卷簧伸出口,所述回位卷簧的一端自卷簧伸出口伸出,固定在底板(2)的前端。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前端设有回位卷簧的卡固结构,该卡固结构包括压块(13)及一凸起(14),该凸起与回位卷簧的端部预留的通孔相配合以实现回位卷簧的限位。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1)的两端设有滑槽限位块(1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前端的滑槽限位块(10)呈斜坡形,自滑槽端向前挡板位置上升。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后端竖立有一后挡板(11),该底板(2)、侧板(3)、前挡板(4)和后挡板(11)一体成型。
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自动推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挡板(4)的外侧还设有一标签板(12),该前挡板(4)与标签板(12)之间留有用于放置标签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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