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客户交互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96497.8 | 申请日: | 2014-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703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15 |
发明(设计)人: | 朱敏;金晶;蒋春晖;华青;王猛;黄永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7/02 | 分类号: | G07F7/02;G07F9/00;G06Q20/40;G06Q20/4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徐琳淞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客户 交互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客户交互终端。
背景技术
传统的金融行业柜面办理业务的一般流程为:柜员在窗口内办理业务,客户在窗口外等待,直到被提示输入密码时再输入自己的交易密码,交易成功后在打印好的交易凭条上签字,银行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交给客户。其缺陷显而易见:客户在办理交易过程中,对交易过程完全不知情,尤其在连续办理多笔交易中,存在行方内部风险的可能。
近年在金融行业逐步推广的客户交互终端,集成密码输入和信息显示屏,显示显示屏的主要作用在于将客户交易信息展示在屏幕上供用户确认,以防范金融行业的内部作案和避免出现差错,同时更好的提升行业的服务理念,其主要流程如下:
1)柜员在柜员PC系统上办理客户业务,录入客户基本信息,并开始办理业务;
2)客户在提示下输入交易密码;
3)将交易的关键信息和交易要素,如姓名、交易金额等推送到客户交互终端显示屏上,供客户查阅确认;
4)客户查阅无误后确认本次交易;
5)柜员打印纸质凭条,客户在纸质凭条上签名,柜员盖章留存;
6)交易结束;
现有柜面客户交互模式有如下缺点:
1)纸质签名方式在签名中,签名后都存在被伪造风险;
2)纸质凭条及其签名需要占用大量物理空间,需耗费较多人力、物力进行管理,且查询难度大;
3)在各行业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的大背景下,纸质凭条及其签名不环保,纸张成本高,也不符合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
4)安全性不强,身份以及签名的唯一性验证措施相对较弱;
5)事后监督机制弱,缺乏业务办理的事后监督机制,比如:银行网点虽有安保监控,但出于保护客户交易隐私、拍摄角度等限制,不能很好的起到事后监督作用;可扩充性弱,整个流程较为传统,在信息化条件下,难以进行新业务新流程的扩充,也不符合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避免电磁感应式触控屏在移动时,电磁感应笔从凹槽内滑出来的客户交互终端,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的柜面交易。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客户交互终端,包括终端壳体,电磁感应笔,固定在终端壳体内的主控板,以及固定在终端壳体上并与主控板电连接的实体按键、通讯装置、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和屏幕;所述主控板通过通讯装置与主机通讯;所述终端壳体上设有能够容纳电磁感应笔的凹槽;所述屏幕包括电磁感应式触控屏、液晶显示屏和电容式触控屏,电容式触控屏盖在液晶显示屏上,电磁感应式触控屏设置在液晶显示屏下方;所述电容式触控屏为透明屏;所述终端壳体上的凹槽内设有与电磁感应笔卡接配合的卡勾。
所述电磁感应笔的尾部通过绳子与终端壳体连接。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的终端壳体上的凹槽内设有与电磁感应笔卡接配合的卡勾,这种结构能够避免电磁感应式触控屏在移动时,电磁感应笔从凹槽内滑出来。
(3)本实用新型的电磁感应笔的尾部通过绳子与终端壳体连接,这种机构能够避免电磁感应笔遗失。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为:
主控板1、实体按键2、通讯装置3、摄像头4、麦克风5、指纹仪6、电磁感应式触控屏7、液晶显示屏8、电容式触控屏9、电磁感应笔10、主机11。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见图1,本实施例的客户交互终端,包括终端壳体,电磁感应笔10,固定在终端壳体内的主控板1,以及固定在终端壳体上并与主控板1电连接的、通讯装置3、摄像头4、麦克风5、指纹仪6和屏幕。
主控板1通过通讯装置3与主机11通讯。终端壳体上设有能够容纳电磁感应笔10的凹槽,凹槽内设有与电磁感应笔10卡接配合的卡勾。电磁感应笔10的尾部通过绳子与终端壳体连接。屏幕包括电磁感应式触控屏7、液晶显示屏8和电容式触控屏9,电容式触控屏9盖在液晶显示屏8上,电磁感应式触控屏7设置在液晶显示屏8下方。电容式触控屏9为透明屏。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79649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