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充电宝的手电筒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12730.7 | 申请日: | 2014-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725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孙丽娟;宗君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东方创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3/00 |
代理公司: |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6 | 代理人: | 王爱伟 |
地址: | 224100 江苏省盐城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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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充电 手电筒 | ||
1.一种带有充电宝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手电筒本体,其包括:
呈椭圆状的照明部,所述照明部的尾端为平面,在该平面处设置有圆形照明光源;
与所述照明部电连接的充电部,其位于所述照明部的头端,所述充电部包括套筒、自所述套筒向所述照明部尾端倾斜弯曲延伸形成开口逐渐变大的手柄,所述套筒套设于所述照明部的头端,所述套筒的侧部设置有至少一个USB接口,所述套筒的顶面设置有用于打开手电筒的开关;
充放电单元,其位于所述手电筒本体内,其一端通过所述USB接口与外部电源电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照明光源进行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本体需要充电时,通过所述USB接口连接外部电源为所述充放电单元充电并将电能储存于所述充放电单元,
具有与所述USB接口相应的移动设备需要充电时,通过导线将移动设备连接于所述USB接口处,所述充放电单元为移动设备进行充电,
打开所述开关,所述充放电单元为所述照明光源提供电能以点亮所述照明光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的长度为所述手电筒本体长度的三分之二至五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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