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57555.3 | 申请日: | 2014-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754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吉耀军;张宏伟;张乐荣;翁书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天晨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K11/16 | 分类号: | G10K1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周美华 |
地址: | 3222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消声器 | ||
1.一种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体(1),所述外筒体(1)的内部由分隔板(4)隔开形成第一腔室(11)和第二腔室(12),所述外筒体(1)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与第一腔室(11)连接的进气管(2)和与第二腔室连通的出气管(12),所述分隔板(4)上设置有连通第一腔室(11)和第二腔室(12)的若干根气管(41),所述进气管(2)位于第一腔室(11)内的第一端面(21)到分隔板(4)的距离小于所述气管(2)位于第一腔室(11)内的第二端面(42)到分隔板(4)的距离,所述第二腔室(12)内成型有用于吸声的吸声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沿第一腔室(11)长度方向,所述第一端面(21)到所述第二端面(42)的距离为第一腔室(11)总长度的5%-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若干个所述气管(41)的气道横截面积的和与所述进气管(2)的气道横截面积之比为0.9-1.1:1。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管(41)在所述第一腔室(11)和第二腔室(12)的内部沿着径向均匀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和所述气管(41)位于所述第一腔室(11)内的端部分别套设有文丘里管(9)。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声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腔室(12)内的多孔的气板(121),所述气板(121)与所述第二腔室(12)的内壁之间设置有吸声材料,所述气板(121)围成流通腔,所述流通腔的内部设置吸声内芯(122),所述吸声内芯(122)的外壁上布满通孔,所述吸声内芯(122)的外壁与所述流通腔的内壁之间形成供气体通过的环形的气流通道(12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声内芯(122)具有圆筒形中间段(122a),以及位于中间段两端的圆锥形的首尾段(122b),圆锥形的首尾段相对于圆筒形中间段的纵轴对称。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体(1)靠近所述出气管(3)的位置具有向着所述出气管(3)方向内径逐渐减小的收缩段。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通道(124)的横截面面积为进气管(2)横截面面积的1.8-2.5倍,所述气流通道(124)的横截面积为所述第二腔室(12)横截面积的1%-5%。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通道(124)的长度不小于第二腔室(12)长度的45%,并不大于第二腔室(12)长度的65%。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或10所述的空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室(12)内,在所述气管(41)与所述气板(121)之间设置有多孔的隔板(123),所述隔板(123)的内径向着所述气管(41)方向逐渐增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天晨胶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天晨胶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85755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