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71451.8 | 申请日: | 2014-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882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秦学礼;郑伊文;黄文胜;恽飞;李鹏;余少晖;闫冬;王江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00 | 分类号: | F24F1/00;F24F13/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宋珊珊 |
地址: | 100142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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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处理 系统 | ||
1.一种空气处理系统,包括洁净室,分别位于其上方和下方的上夹层和下夹层及回风竖井;其特征在于,所述洁净室内包括设备围挡,所述设备围挡围成的空间用于容纳工作中会散发化学物质污染物的设备;
所述下夹层和洁净室通过带回风口的隔板系统隔开;所述下夹层内包括容纳室,所述容纳室包括自所述下夹层的顶部向下延伸的下层围挡和位于下层围挡底端的容纳室底板,所述设备围挡内的空气可通过所述隔板系统的回风口进入所述下层围挡内;
位于所述容纳室底板下方的化学物质污染物处理装置,其通过管道与所述容纳室的空间相连通;经化学物质污染物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空气可经所述回风竖井进入所述上夹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围挡自所述洁净室的底部向上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围挡位于所述设备围挡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系统包括自所述隔板系统的顶部向下延伸的中层围挡;所述设备围挡内的空气可通过所述隔板系统的中层围挡围成的空间中的回风口进入所述下层围挡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层围挡位于所述设备围挡的下方;所述设备围挡在所述下夹层底部的投影不越过所述中层围挡在所述下夹层底部的投影。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围挡是软帘或硬隔断,所述下层围挡是软帘或硬隔断,所述中层围挡是硬隔断或软帘。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物质污染物处理装置是带风机且可处理化学物质污染物的空气处理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夹层内包括风机过滤器机组;所述洁净室和上夹层通过吊顶龙骨加风机过滤机组或吊顶龙骨加顶板隔开;所述上夹层的空气经安装于吊顶龙骨上的风机过滤器机组进入洁净室。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系统包括带回风口的高架地板和位于其下方的华夫板,所述中层围挡从所述高架地板的下表面延伸至华夫板的上表面。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系统包括带回风口的高架地板和位于其下方的格构梁,所述中层围挡从所述高架地板的下表面延伸至格构梁的上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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