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磨米组件和具有其的磨米面食加工机有效
申请号: | 201420873582.X | 申请日: | 2014-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790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钟神耀;阚华彬;吴金水;叶几;翁金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4/02 | 分类号: | A47J44/02;B02C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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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件 具有 米面 加工 | ||
1.一种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面包桶,所述面包桶包括桶体和封闭所述桶体下端的柱形筒,所述柱形筒的底部伸出驱动轴;
磨盘组件,所述磨盘组件设在所述柱形筒内,所述磨盘组件包括下磨盘、上磨盘和上支架,所述下磨盘固定在所述柱形筒的底部,所述驱动轴穿过所述下磨盘的第一中心孔向上伸出;所述上磨盘同轴地设在所述下磨盘的上部,所述驱动轴穿过所述上磨盘的第二中心孔且驱动所述上磨盘旋转,所述上支架通过卡扣连接至所述柱形筒的侧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筒为圆柱形筒或棱柱形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筒的高度为12mm-30mm。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筒的侧壁上具有卡槽,所述上支架上设有卡扣,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配合以将所述上支架连接至所述柱形筒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为多个,且分别从所述上支架的外周壁上沿径向向外伸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形成为L形且包括垂直连接的周向段和轴向段,所述周向段和所述轴向段在所述上支架的周向上依次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段的上表面沿朝向远离所述轴向段的方向上逐渐向下倾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段的上表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5°-20°。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形成为L形且包括水平段和竖直段,所述竖直段的沿周向的宽度为8mm-16mm,所述水平段的沿周向的宽度为15mm-30m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段的侧壁为斜面。
11.一种磨米面食加工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磨米面食加工机的磨米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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