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被燃烧物的气化燃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02335.5 | 申请日: | 2014-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935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1 |
发明(设计)人: | 牟田政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牟田政夫 |
主分类号: | F23B90/06 | 分类号: | F23B9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44 | 代理人: | 龚敏,王刚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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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气化 方法 | ||
1.一种被燃烧物的气化燃烧方法,其为至少使用一次燃烧炉、预备燃烧炉以及二次燃烧炉使被燃烧物燃烧的被燃烧物的气化燃烧方法,其包括以下工序:
将所述一次燃烧炉内的初期温度调节至800℃以上的工序,
向800℃以上的所述一次燃烧炉内,一边将该一次燃烧炉内强制排气并减压一边连续地或间断地供给比所述被燃烧物完全燃烧时的理论比还少的量的氧或含有氧的气体的工序,以及
向被供给所述氧或含有氧的气体的所述一次燃烧炉内供给所述被燃烧物,通过使该被燃烧物热分解从而产生1000℃以上的未燃烧气体的同时,进行不完全燃烧而产生1000℃以上的煤烟,并进一步热分解并减少至少一部分由所述被燃烧物的热分解而产生的不挥发成分的工序,
向所述预备燃烧炉供给在所述一次燃烧炉内产生的1000℃以上的所述未燃烧气体及煤烟,在该预备燃烧炉中,通过与50℃~300℃的比所述未燃烧气体及煤烟完全燃烧时的理论比还少的量的氧或含有氧的气体接触,从而使该未燃烧气体及煤烟热分解的工序,
将所述二次燃烧炉内的初期温度调节至800℃以上的工序,
向800℃以上的所述二次燃烧炉内,供给比从所述预备燃烧炉排出的未燃烧气体或煤烟完全燃烧时的理论比还少的量的氧或含有氧的气体的工序,以及
向800℃以上的所述二次燃烧炉内,供给从所述预备燃烧炉排出的未燃烧气体及煤烟,并使该未燃烧气体及煤烟热分解的工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被燃烧物的气化燃烧方法,其特征在于:
作为所述被燃烧物使用微粉末状和/或液体状的化石燃料,将该微粉末状及/或液体状的化石燃料成雾状喷雾,以向所述一次燃烧炉内进行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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