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控制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05523.3 | 申请日: | 2014-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378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发明(设计)人: | 朱晨曦;多林·维奥雷尔;H-D·韩;伊藤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B7/185 | 分类号: | H04B7/18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吕俊刚;刘久亮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邻居 发现 信号 功率 控制 | ||
1.一种调节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发送方无线装置的最大发送功率,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被配置为将邻居发现信号发送给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被配置为接收所述邻居发现信号,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是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所发现的邻居无线装置;以及
基于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的所述最大发送功率和所发现的邻居无线装置的数量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基于另一无线装置和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的通信所经历的干扰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基于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物理上行链路共享信道PUSCH信号的PUSCH功率水平、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信号的PUCCH功率水平、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探测参考信号SRS信号的SRS功率水平以及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的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使用所述PUSCH功率水平、所述PUCCH功率水平、所述SRS功率水平和所述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作为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基准功率水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将加权因子应用于所述PUSCH功率水平、所述PUCCH功率水平、所述SRS功率水平和所述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以确定所述基准功率水平,所述加权因子基于另一无线装置与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和另一无线网络接入点中的至少一个之间的上行链路通信所经历的干扰。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基于另一发送方无线装置所发现的其它邻居无线装置的数量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基于无线电资源控制RRC配置传送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8.一种处理器,该处理器被配置为执行计算机指令以使得系统执行用于调节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的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确定发送方无线装置的最大发送功率,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被配置为将邻居发现信号发送给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被配置为接收所述邻居发现信号,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接收方无线装置是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所发现的邻居无线装置;以及
基于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的所述最大发送功率和所发现的邻居无线装置的数量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处理器,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基于另一无线装置和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的通信所经历的干扰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处理器,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基于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物理上行链路共享信道PUSCH信号的PUSCH功率水平、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信号的PUCCH功率水平、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发送的探测参考信号SRS信号的SRS功率水平以及所述发送方无线装置和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之间的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来确定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功率水平。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处理器,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使用所述PUSCH功率水平、所述PUCCH功率水平、所述SRS功率水平和所述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作为所述邻居发现信号的基准功率水平。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器,其中,所述操作还包括将加权因子应用于所述PUSCH功率水平、所述PUCCH功率水平、所述SRS功率水平和所述上行链路信号路径损耗中的至少一个以确定所述基准功率水平,所述加权因子基于另一无线装置与所述无线网络接入点和另一无线网络接入点中的至少一个之间的上行链路通信所经历的干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士通株式会社,未经富士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0552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