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9025.4 | 申请日: | 2014-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7320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水谷成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A63B53/06;A63B102/32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张丽颖 |
地址: | 日本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空心高尔夫球杆头,包含杆头体和凹部形成构件,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杆头体包括用于所述凹部形成构件的开口和接收部分,所述接收部分形成在所述开口的外周的至少一部分上;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具有与所述接收部分相对应的形状,通过所述接收部固定到所述开口,并且凹部通过所述凹部形成构件形成在所述杆头体的外表面上;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与所述杆头体分离地形成;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包括外延伸部分;
所述外延伸部分通过所述接收部分支撑;并且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还包括侧面部分和底面部分,所述侧面部分平滑地延续到所述底面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杆头体包括底部和冠部;
所述杆头体通过铸造被制造;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附接到所述底部;并且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和所述冠部之间的最短距离T1等于或小于30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具有凹槽形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凹部的趾跟方向的长度等于或大于30mm;并且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的宽度等于或小于25mm,所述宽度沿面背方向被测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凹部形成构件沿着面背方向的截面平滑地延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未经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80019025.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