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以及包括该正极的锂离子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21812.2 | 申请日: | 2014-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2250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浅子功;西村直人;吉江智寿;松山贵洋;江崎正悟;西中俊平;上村雄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136 | 分类号: | H01M4/136;H01M4/58;H01M4/6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鲁雯雯,金龙河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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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正极 以及 包括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包括:
集电体;以及
正极活性物质层,其形成于所述集电体的至少一个面;
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包括:
含锂金属氧化物,其包括用以下通式1
LiFe1-xZrxP1-ySiyO4 通式1
表示的单位晶格;以及
导电材料,
其中,正极活性物质层在集电体的每一单位面积具有0.82×10-3~7.87×10-3cm3/cm2的容积的孔隙,
所述通式1中,0<x<1,0<y<1,
所述单位晶格具有10.326≤a≤10.335、6.006≤b≤6.012、4.685≤c≤4.714的晶格常数,
所述含锂金属氧化物的容积与导电材料的容积的合计值在集电体的每一单位面积中为1.61×10-3~6.46×10-3cm3/cm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含锂金属氧化物的容积在集电体的每一单位面积中为1.40×10-3~5.80×10-3cm3/cm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导电材料的容积在集电体的每一单位面积中为0.16×10-3~0.67×10-3cm3/cm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含锂金属氧化物的容积与导电材料的容积比为1:0.06~0.2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含锂金属氧化物的容积与导电材料的容积的合计值在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的容积中所占的比例为40~6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x和y在0.015≤x≤0.095以及0.025≤y≤0.19的范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x和y的比例为1:1~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层还包括粘合剂和增稠剂,所述粘合剂为丙烯酸类树脂,所述增稠剂为羧甲基纤维素,所述导电材料为乙炔黑,并且在集电体的每一单位面积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所述乙炔黑、所述丙烯酸类树脂与所述羧甲基纤维素的涂敷量分别为5~19.8、0.3~1.19、0.35~1.38、0.003~0.012mg/cm2。
9.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包括:
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
负极;以及
隔板,其位于所述正极和所述负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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