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气化发电设备、及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22657.6 | 申请日: | 2014-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4363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1 |
发明(设计)人: | 田村宪;藤井贵;堤孝则;木岛太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日立电力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C3/28 | 分类号: | F02C3/28;C10J3/46;F23L7/00;F23N5/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蒋亭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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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发电 设备 控制 装置 方法 | ||
1.一种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该气化发电设备具备:从空气分离氧气和氮气的空气分离装置、将所述氧气作为氧化剂使含碳燃料气化的气化炉、及通过利用气体精制设备将所述气化炉中生成的气体精制而得到的燃料气体燃烧后的燃烧气体而进行驱动的燃气轮机,该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
具备空气分离量确定部,其根据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运转负荷确定由所述空气分离装置制造的所述氮气的制造量,
并且,将对应于由所述空气分离量确定部确定的所述氮气的制造量而次生的全部氧气供给到所述气化炉,基于向所述气化炉供给的氧化剂的不足量来决定从所述燃气轮机抽取的空气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运转负荷为对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输出指令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气化炉具备使气化炉内的炉渣熔融的炉渣熔融燃烧嘴,
在使用所述炉渣熔融燃烧嘴时,由所述空气分离装置制造的氧气相比使含碳燃料气化的燃烧嘴优先供给到所述炉渣熔融燃烧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气化发电设备具备氧化剂供给路径,该氧化剂供给路径将从所述燃气轮机的空气压缩机抽取的空气或从该空气分离出来的氧气作为氧化剂供给到所述气化炉,
在所述气化发电设备处于稳定状态时,设为使供给到所述气化炉的氧化剂量与含碳燃料的理论燃烧氧化剂量之比即空气比固定的空气比固定模式,在所述气化炉的运转状态量或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负荷变动时,设为使所述空气比可变动的空气比变动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气化发电设备具备氧化剂供给路径,该氧化剂供给路径将从所述燃气轮机的空气压缩机抽取的空气或从该空气分离出来的氧气作为氧化剂供给到所述气化炉,
根据所述气化炉的运转状态量或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负荷的变动,容许供给到所述气化炉的氧化剂量与含碳燃料的理论燃烧氧化剂量之比即空气比偏离预先规定的设定值,在规定的上限值内控制供给到所述气化炉的氧化剂量。
6.一种气化发电设备,其特征在于,具备:
空气分离装置,从空气分离氧气和氮气;
气化炉,将所述氧气作为氧化剂使含碳燃料气化;
燃气轮机,通过利用气体精制设备将所述气化炉中生成的气体精制而得到的燃料气体燃烧后的燃烧气体而进行驱动;及
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
7.一种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方法,该气化发电设备具备:从空气分离氧气和氮气的空气分离装置、将所述氧气作为氧化剂使含碳燃料气化的气化炉、及通过利用气体精制设备将所述气化炉中生成的气体精制而得到的燃料气体燃烧后的燃烧气体而进行驱动的燃气轮机,该气化发电设备的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
第1工序,根据所述气化发电设备的运转负荷确定由所述空气分离装置制造的氮气的制造量;
第2工序,将对应于由所述空气分离量确定部确定的氮气的制造量而次生的全部氧气供给到所述气化炉,并且基于向所述气化炉供给的氧化剂的不足量来决定从所述燃气轮机抽取的空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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