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肌肉减少症的有效物质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27100.1 | 申请日: | 2014-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090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发明(设计)人: | 斯特凡·豪斯曼斯;汉斯-克里斯多佛·克内费利;斯特芬·奥瑟尔;汉斯-乌尔里希·弗雷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利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39 | 分类号: | A61K38/39;A61K38/01;A61P2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杨青;缑正煜 |
地址: | 德国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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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肌肉 减少 有效 物质 | ||
1.胶原水解物在制备用于治疗肌肉减少症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不含任何添加的游离氨基酸,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具有3000至3200Da的平均分子量,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是所述药物的唯一活性剂,并且其中通过含胶原的起始材料的酶促水解来制造所述胶原水解物,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脊椎动物的皮肤或者骨骼。
2.胶原水解物在制备用于防止肌肉质量退行性损失以及改善肌肉力量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不含任何添加的游离氨基酸,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具有3000至3200Da的平均分子量,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是所述药物的唯一活性剂,并且其中通过含胶原的起始材料的酶促水解来制造所述胶原水解物,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脊椎动物的皮肤或者骨骼。
3.胶原水解物在制备用于降低由年龄造成的肌肉质量损失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不含任何添加的游离氨基酸,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具有3000至3200Da的平均分子量,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是所述药物的唯一活性剂,并且其中通过含胶原的起始材料的酶促水解来制造所述胶原水解物,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脊椎动物的皮肤或者骨骼。
4.胶原水解物在制备用于刺激体脂质量转化为肌肉质量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具有3000至3200Da的平均分子量,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是所述药物的唯一活性剂,并且其中通过含胶原的起始材料的酶促水解来制造所述胶原水解物,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脊椎动物的皮肤或者骨骼。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通过口服给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以溶液的形式给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以每日10g至20g的量给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以每日10g至20g的量给药。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胶原水解物以每日15g的量给药。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将所述胶原水解物给药于50岁或者更大年龄的病人。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将所述胶原水解物给药于60岁或更大年龄的病人。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将所述胶原水解物给药于65岁或更大年龄的病人。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哺乳动物的皮肤或者骨骼。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含胶原的起始材料选自牛或猪的皮肤或者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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