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的碰撞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27320.4 | 申请日: | 2014-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888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8 |
发明(设计)人: | C·伯格莱;S·克舍尔;D·卢卡谢维基;J·马娅梅尔基;B·弗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5 | 分类号: | B62D21/15;B62D25/02;B62D25/06;B62D25/08;B62D25/16;B62D25/20;B62D29/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董华林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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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碰撞 结构 | ||
1.用于车辆(1)的碰撞结构(4),该碰撞结构包括:至少两个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支架(5)和至少一个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面式元件(6),所述面式元件(6)与两个支架(5)连接,以避免支架(5)在碰撞时弯折,面式元件(6)由包括至少两个彼此间隔开的纤维增强塑料板的夹层结构构成,或者由一个波纹状的纤维增强塑料板构成,或者由一个单个的纤维增强塑料板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架(5)具有空心横截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架(5)具有封闭的管状横截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面式元件(6)直接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面式元件(6)直接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材料锁合地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面式元件(6)具有10mm至50mm的厚度(1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面式元件(6)具有15mm至40mm的厚度(14)。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架(5)的直径(15)是面式元件(6)的厚度(14)的至少15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架(5)的直径(15)是面式元件(6)的厚度(14)的至少20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碰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架(5)的直径(15)是面式元件(6)的厚度(14)的至少250%。
11.具有乘员舱(3)和车前部(2)的车辆(1),该车辆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碰撞结构(4),其中,支架(5)至少部分地沿车辆纵向方向(13)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结构(4)在车前部(2)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在车辆(1)中相应构成纵向支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支架用于容纳发动机。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在车辆(1)的车前部(2)中构成承载结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沿车辆纵向方向(13)在车辆(1)的整个车前部(2)上延伸。
17.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直接过渡到车顶框架(7)中和/或车门槛(16)中和/或纵向通道(10)中和/或侧面框架(8)中。
18.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面式元件(6)构成车辆(1)的轮罩(9)。
19.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面式元件(6)构成车辆(1)的底部(11)。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面式元件(6)沿车辆纵向方向(13)在车前部(2)上和乘员舱(3)上延伸。
21.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支架(5)在车辆(1)的车前部(2)中对角延伸。
22.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在车前部(2)和乘员舱(3)之间设有隔板(17)。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17)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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