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多次使用的气雾生成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34033.6 | 申请日: | 2014-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75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P·西尔弗斯里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A24F40/46;A24F40/51;A24F40/50;A24F40/42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王其文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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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次 使用 生成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气雾生成系统,包括具有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24)的壳体。壳体包括:空气入口(26、26a、26b);烟碱源(8);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12);以及空气出口(28)。壳体的第一部分和壳体的第二部分可在开放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移动。在开放位置中,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是通畅的,并且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均与在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之间穿过壳体的气流路径流体连通。在关闭位置中,空气入口被堵塞、或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均不与在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之间穿过壳体的气流路径流体连通、或两者。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多次使用的气雾生成系统。特别是,本发明涉及用于生成包含烟碱盐颗粒的气雾的多次使用的气雾生成系统。
背景技术
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 2011/034723 A1公开了用于将烟碱递送至使用者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烟碱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在气相中彼此反应,以形成由使用者吸入的烟碱盐颗粒的气雾。
使液体烟碱制剂蒸发以形成由使用者吸入的气雾的所谓的‘电子香烟’也是本领域已知的。例如,WO 2009/132793 A1公开了包括壳体和可替换烟嘴的电加热的吸烟系统,其中所述壳体包括电源和电路。烟嘴包括液体存储部分、具有延伸到液体存储部分内与其中的液体接触的第一端的毛细芯、以及用于加热毛细芯的第二端的加热元件。在使用中,液体通过芯中的毛细作用从液体存储部分朝向加热元件转移。在芯的第二端处的液体通过加热元件蒸发。
期望提供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 2011/034723 A1中公开类型的‘多次使用的’电子香烟或气雾生成系统,其能够经过一段时间将多个剂量的烟碱盐颗粒的气雾递送至使用者。
当存储任何时间长度时,用于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2011/034723 A1中公开类型的气雾生成系统中的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分别具有丧失烟碱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的趋势。将期望提供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 2011/034723 A1中公开类型的多次使用的电子香烟或气雾生成系统,其中足够的烟碱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在存储期间被保留,以在气雾生成系统每次使用后,生成用于递送至使用者的所需烟碱盐颗粒的气雾。
还期望提供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 2011/034723 A1中公开类型的多次使用的电子香烟或气雾生成系统,其中烟碱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仅在气雾生成系统使用后释放。
还期望提供WO 2008/121610 A1、WO 2010/107613 A1和WO 2011/034723 A1中公开类型的多次使用的电子香烟或气雾生成系统,其中烟碱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在存储期间被保留,而不被可改变反应物性质的氧化、水解或其他不需要的反应降解。
发明内容
根据本发明提供了包括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壳体的气雾生成系统,所述壳体包括:空气入口;烟碱源;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以及空气出口。壳体的第一部分和壳体的第二部分可在开放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移动,在所述开放位置中,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均与在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之间穿过壳体的气流路径流体连通,在所述关闭位置中,在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之间穿过壳体的气流路径被堵塞、或烟碱源和挥发性递送增强化合物源均不与在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之间穿过壳体的气流路径流体连通、或两者。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空气入口”用于描述空气可通过其被抽取到壳体内的一个或多个孔。
如本文使用的,术语“空气出口”用于描述空气可通过其被抽取到壳体外的一个或多个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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