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钱包资金转移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35095.9 | 申请日: | 2014-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187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0 |
发明(设计)人: | 尼廷·帕布;乔纳森·米尔;潘飞;罗夫·乔肯·哈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宝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36 | 分类号: | G06Q20/3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李晓冬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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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钱包 资金 转移 系统 | ||
相关申请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于2014年2月28日递交的美国专利申请No.14/194,360 的递交日的优先权,该美国专利申请要求于2013年9月12日递交的美国 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No.61/877,187的优先权,二者的全部公开内容通过 引用被合并于此。
背景技术
发明领域
本公开一般地涉及线上和/或移动支付,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向电子钱包 转移用于进行线上和/或移动支付的资金。
相关现有技术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通过电子网络(例如,互联网)购买物品和服 务。消费者通常从商户和个体等购买产品和服务。可能直接在传统或线上 商户或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发生交易,并且支付通常通过插入信用卡或其 他财务信息做出。交易还可以在线上或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例如,加利 福尼亚州圣何塞的PayPal公司)的帮助下发生。这样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可 以使交易对于所涉及的各方而言更简单更安全。在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协助 下几乎在任何地方使用移动设备进行购买带来了便利,这是为什么线上和 移动购买增长很快的一个主要原因。
支付服务提供商有时向其用户提供电子“钱包”,该电子“钱包”包 括用户支付账户,该用户支付账户由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并且允许用户 针对购买和/或其他费用进行支付。此外,用户可以将其金融账户(例如, 支票账户、储蓄账户、信用账户和/或本领域已知的各种其他金融账户)链 接到其电子钱包以便向其用户支付账户提供资金从而进行购买。此外,支 付服务提供商的不同用户可以在其各自的电子钱包之间转移资金。因此, 由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钱包可以由这些电子钱包的用户使用他们的 金融账户来提供资金,或者通过来自具有电子钱包的其他用户的支付或其 他资金转移来提供资金。然而,经由不具有由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用户 支付账户的实体向这些电子钱包提供资金可能引起很多问题。
例如,如果用户希望通过来自其不具有由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用户 支付账户的雇主的薪水支票来向其电子钱包提供资金,则该用户可以 (1)从其雇主接收物理支票,将该物理支票存入其银行账户,然后将所 存储的资金从其银行账户转移到其电子钱包,或者(2)指导其雇主将其 薪水支票直接存入其银行账户,然后将所存储的资金从其银行账户转移到 其电子钱包。这样的传统电子钱包资金转移需要用户具有银行账户,需要 用户向付款人提供其银行账户信息,并且对于用户和付款人二者来说可能 是耗时且昂贵的。
因此,需要改进的电子钱包资金转移系统。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用于向电子钱包转移资金的方法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是示出电子钱包资金转移系统的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3a是示出资金转移方法选择屏幕的实施例的屏幕截图;
图3b是示出电子钱包认证屏幕的实施例的屏幕截图;
图3c是示出资金转移方法确认屏幕的实施例的屏幕截图;
图4是示出联网系统的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5是示出付款人设备的实施例的透视图;
图6是示出计算机系统的实施例的示意图;以及
图7是示出系统提供商设备的实施例的示意图。
通过参考以下详细描述可以最好地理解本公开的实施例及其优势。应 该认识到,相似标号被用于标识一个或多个图中所示的相似元件,其中本 文的展示意图说明本公开的实施例,而不意图限制本公开的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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