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缓释的地塞米松在白内障手术后的炎症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41856.1 | 申请日: | 2014-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78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7 |
发明(设计)人: | 弗农·G·王;威廉·S·怀特;美·W·胡;格伦·T·黄;法伊纳·卡拉桑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56 | 分类号: | A61K31/56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张颖玲;胡春光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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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塞米松 白内障 术后 炎症 中的 应用 | ||
1.一种用于注射到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的单次单位剂型,所述单次单位剂型由悬浮、分散或溶解在5μL的总单次单位体积的乙酰柠檬酸三乙酯中的地塞米松组成,其中,地塞米松与乙酰柠檬酸三乙酯的质量/质量比为9:91,且其中,给药后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在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的位点保持单一的球丸形状,在无限渗透条件下在盐溶液中测量时,所述单次单位剂型释放地塞米松持续至少3天,并且当通过裂隙灯显微镜进行评估时,在给药30天内,产生计数低于2的前房细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包含517μg地塞米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在无限渗透条件下在盐溶液中测量时,释放所述地塞米松持续至少7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在无限渗透条件下在盐溶液中测量时,释放所述地塞米松持续至少7天,但不超过35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在无限渗透条件下在盐溶液中测量时,在3天后保留至少30%的所述地塞米松。
6.一种用于治疗白内障手术后的炎症的注射到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的单位剂量,所述单位剂量由5μL的由在乙酰柠檬酸三乙酯中的517μg地塞米松组成的制剂组成,其中,所述单位剂量被注射到白内障手术后的眼前房中一次,并且其中,给药后所述单位剂量在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保持单一的球丸形状,且当通过裂隙灯显微镜进行评估时,在给药30天内,给药产生计数低于2的前房细胞。
7.一种用于在白内障手术后注射单次单位剂量到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的试剂盒,包括:
预填充的针筒或预填充的小瓶,含有由地塞米松:乙酰柠檬酸三乙酯的w/w比为9:91的地塞米松和乙酰柠檬酸三乙酯组成的制剂;
注射针筒;
25号插管、28号针头或30号针头,所述插管和针头可选地与所述针筒连接;
药量装载导件;
可选的药量递送导件;以及
用于将5μL单次单位剂量的所述制剂给药至白内障手术后的眼中虹膜之前或之后的说明书;
其中,5μL的单次单位剂量的所述制剂的注射,当通过裂隙灯显微镜进行评估时,在给药30天内,产生计数低于2的前房细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使用针头递送注射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次单位剂型,其中,使用插管递送注射剂。
10.一种由5μL的组合物组成的单次单位剂型,所述组合物由在乙酰柠檬酸三乙酯中的517μg地塞米松组成,其中,所述单次单位剂型被置于针筒或小瓶中,且所述单次单位剂型在放置位点保持单一的球丸形状,并且在无限渗透条件下在盐溶液中测量时,所述单次单位剂型释放所述地塞米松持续至少3天,但不超过35天,并且当通过裂隙灯显微镜进行评估时,在给药30天内,产生计数低于2的前房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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