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免震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46207.0 | 申请日: | 2014-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257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0 |
发明(设计)人: | 岩本浩祐;佐藤祐二;大丰晃祥;松村尚彦;小寺元气;大崎翔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IHI |
主分类号: | E04B1/36 | 分类号: | E04B1/36;B65G1/14;E04H9/02;F16F15/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严志军,李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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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构造 | ||
1.一种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具有
免震柱,其配置在平坦的端面相向的两个部件之间,在一端和另一端形成压接于平坦的所述端面的平坦的抵接面,且能够从所述抵接面压接于所述端面的状态开始进行倾斜,以及
止动部件,其设于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中的至少一者,防止在两个所述部件向水平方向相对运动时所述免震柱向水平方向移动,以形成从所述端面与所述抵接面压接的状态开始所述免震柱开始倾斜的支点,
通过两个所述部件的平坦的所述端面以及压接于该端面的所述免震柱的平坦的所述抵接面、以及形成所述支点的所述止动部件来构成触发机构,
所述止动部件具备突出部而形成倾斜角限制部件,所述突出部在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中的一者以从水平方向包围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中另一者的端部的方式突出,并具有在与所述免震柱能够通过自重而恢复原状的倾斜角度对应的位置处与所述免震柱或两个所述部件接触的突出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部件为柱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部件为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点通过两个所述部件的平坦的所述端面的端缘或所述免震柱的平坦的所述抵接面的端缘而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动部件具有凸部和凹部,所述凸部设在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中一者的中心,所述凹部以与该凸部嵌合的方式设在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中另一者的中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机构具有弹性体,所述弹性体将两个所述部件和所述免震柱弹力地连结且能够调节所述免震柱开始倾斜的触发载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部件的平坦的所述端面和所述免震柱的平坦的所述抵接面的在水平两轴方向上的宽度和进深的大小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免震构造,其特征在于,在两个所述部件与所述免震柱之间形成的所述支点设于向两个所述部件以及所述免震柱的水平方向外侧伸出的位置,以使所述免震柱开始倾斜的触发载荷增加。
9.一种构造物,其特征在于,具备所述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免震构造。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构造物,其特征在于,是具备免震构造的立体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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