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把手和锁的机动车门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60893.7 | 申请日: | 2014-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6514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9 |
发明(设计)人: | R·J·亨特;K·朱利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81/04 | 分类号: | E05B81/04;E05B85/10;E05B8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殷玲;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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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把手 机动 车门 | ||
机动车门包括可电动操作的机动车门锁(3)和能够围绕轴线(A)转动的把手(5,6)。把手(5,6)被设计成机械上独立于机动车门锁(3)。此外,把手(5、6)具有至少一个相关联的驱动器(8,9)。驱动器(8,9)根据锁定状态使所述把手(5,6)运动到抓握位置或者覆盖位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该机动车门具有电动的机动车门锁,并具有可绕一轴线转动的把手。
背景技术
传统的机动车门结构在例如WO 2004/079137 A2中有所描述。其中,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门锁,该机动车门锁是或可以是一个所谓的电子锁,即,电动机动车门锁。这样的电动机动车门锁或电子锁典型地包括作为锁定机构的部件的锁爪,该锁定机构包括转动掣子,并且该锁爪从转动掣子电动地撤回。结果,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橡胶门封条的弹力确保车门至少部分地打开。
在WO 2004/029137 A2中,还在此位置附加地设置有另一把手,该把手是例如铰接把手或可以设计成铰接把手。铰接地把手可以例如相对于车辆的垂直轴线转动,由此使操作者能操纵。
此外,例如在DE 28 54 423 C2中更详细地说明机动车上的把手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了一种控制元件,该控制元件用于控制相关联的把手的转动位置。所述控制元件可被电动或气动地操作。以这种方式,把手可以在两个位置之间转动。作为第一部分,没有抓握部分的第一把手表面面朝外。第二把手部分对应于具有可由使用者抓握的抓握部的第二把手表面。
此外,通过DE 43 05 094 C1,已知机动车的可动主体部分是侧门或舱口的形式,具有设置在所述主体的外壁的区域中的把手。该把手可通过转动机构在抓握位置和与外壁齐平的覆盖位置之间转动。
最后,DE 103 58 497 A1涉及一种在外侧、例如机动车的侧门或舱口的可转动的把手保持器。利用转动机构,所述把手保持器可在抓握部分/位置和覆盖部分之间被转动和锁定,覆盖部分与可动主体部分或侧门或舱口的外壁平齐。设置特殊的U形导轨以转动把手保持器。
现有技术的门把手在许多方面都差强人意。限定类型的WO 2004/079137 A2使用常规的打开装置和额外的紧急打开装置,其设计成例如可朝外转动的铰接把手。这增加了设计的机械复杂性。这样一个铰接把手的各方面设计还需要改进。此外,用于门把手的现有铰接和转动机构同样是相对复杂的设计,并且因此难以在实践中实现。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消除传统门把手设计的上述缺陷。
本发明改善这样的机动车门,使得通过简单经济的结构,实现功能上有效且美观的门把手设计。
本发明的机动车门具有机械地独立于机动车门锁的把手/操纵件,并具有至少一个相关的驱动器,该驱动器根据不同的锁定状态使把手运动到操作者可接近的抓握位置或不可接近的覆盖位置,该覆盖位置同时凹进以及与门的外表面大致齐平。
因此,本发明构造了可电动操作的机动车门锁或机动车门上的电子锁。在这样的电子锁的辅助下,相关联的机动车门或机动车门锁可以通过马达或电马达打开。锁爪作为锁定机构——包括转动掣子和锁爪——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处于关闭位置的转动掣子撤回。
因此,转动掣子的具有弹簧支承的大部分被转动至其打开位置,以及释放先前被捕获/系留的锁栓。相关联的机动车门随后由于预先压缩的橡胶密封件或多个这种橡胶密封件的必然恢复力而稍微打开。
由于相应的门的开度或开度角通常不足以实现无故障的打开过程,设计成机械地独立于机动车门锁的把手开始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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