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外耳配合式电子听力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60917.9 | 申请日: | 2014-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511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保罗·D·亨利;迈克尔·J·佩谢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1/08 | 分类号: | A61F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顾红霞;彭会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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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外耳 配合 电子 听力 保护装置 | ||
1.一种电子听力保护装置,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被构造成用于配合在人类用户的耳朵中,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包括:
耳机主体,所述耳机主体被构造成用于配合在用户耳朵的外耳中并且被构造成用于接收声音、处理声音并且通过扬声器孔口发出所处理的声音;
和,
耳机末端,所述耳机末端被构造成用于配合到用户耳朵的耳道中,所述耳机末端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耳机主体并且包括直通通道,所述直通通道具有与所述耳机主体的所述扬声器孔口在声学上配对的第一声音接收开口并且具有面向所述用户的内耳的第二声音发出开口,
其中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配合在用户的耳朵中时,所述耳机末端从外部封闭所述耳道并且所述耳机主体从内部封闭所述耳机末端,并且
其中所述耳机主体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在沿所述耳机末端的长轴观察时表现出双侧对称的形状并且包括至少一个接触表面,所述至少一个接触表面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配合在用户的耳朵中时,所述外壳的所述至少一个接触表面接触耳朵组成部分的皮肤表面,所述皮肤表面限定所述用户耳朵的外耳的径向外周边的至少一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外壳的所述至少一个接触表面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配合在用户的耳朵中时,所述外壳的所述至少一个接触表面接触所述用户的耳朵的耳屏、对耳屏以及对耳轮的邻近对耳屏的部分的皮肤表面中的至少一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外壳包括至少第一接触表面和第二接触表面,所述第一接触表面和所述第二接触表面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配合在用户的耳朵中时,所述第一接触表面接触第一耳朵组成部分的第一皮肤表面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限定所述用户耳朵的外耳的径向外周边的第一部分,并且所述第二接触表面接触第二耳朵组成部分的第二皮肤表面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限定所述用户耳朵的外耳的径向外周边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一接触表面与所述第一皮肤表面之间的接触区域和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二接触表面与所述第二皮肤表面之间的接触区域围绕所述外壳的周边以至少120度的周向间距间隔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外壳被构造成使得当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配合到所述用户的耳朵中时,所述装置至少部分地通过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的所述耳机主体的所述外壳与所述用户的耳朵的耳屏、对耳屏以及对耳轮的邻近对耳屏的部分中的至少任何两者的压缩配合来保持在耳朵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主体被构造成用于配合在用户的耳朵的耳甲腔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主体没有任何部分延伸到所述用户的耳朵的耳甲艇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主体没有任何部分延伸到所述用户的耳朵的耳甲腔外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电子听力保护装置提供至少18dB的降噪等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主体的所述外壳包括一个或多个电连接件,通过所述一个或多个电连接件,能够给位于所述外壳内的内部的、可再充电的、不可移除的电池充电。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末端的所述直通通道是与所述耳机末端的长轴对准的内部直通通道。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听力保护装置,其中所述耳机末端是具有小于40的肖氏A级硬度的单件可弹性压缩的有机聚合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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