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搁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62595.1 | 申请日: | 2014-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224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R·施泰布 | 申请(专利权)人: | 旺众有限及股份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5/13 | 分类号: | A47F5/13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地址: | 德国莱***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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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系统 | ||
1.搁架系统,具有由水平线材和垂直线材(5,6)形成的后壁(4)、立柱(7)和层板(2)以及多个底脚,所述层板借助悬臂(3)布置在所述后壁(4)的水平线材(5)上,其中,每个立柱(7)由彼此分离的一个前垂直柱(8)和一个后垂直柱(9)形成,并且,所述后壁(4)固定地布置在彼此分离的前垂直柱(8)和后垂直柱(9)之间,其中所述底脚直接安装在所述后壁的下部区域中的所述水平线材上,其中每个垂直柱(8、9)由扁钢制成,以及其中所述垂直柱(8、9)以固定地焊接的方式布置在后壁(4)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垂直柱(8)和所述后垂直柱(9)相互错开地安装在所述后壁(4)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垂直柱(8)和所述后垂直柱(9)对置地布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垂直柱和所述后垂直柱(8、9)布置在所述后壁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壁(4)的右端部区域以及左端部区域(11,12)上分别设置有一个前垂直柱和一个后垂直柱(8、9)。
6.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垂直柱(8)与所述后垂直柱(9)相比布置得相互之间更近,或者,所述后垂直柱(9)与所述前垂直柱(8)相比布置得相互之间更近。
7.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垂直柱(8、9)都具有约4mm的厚度和约40mm的长度。
8.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水平线材和垂直线材(5,6)具有约4到8mm的直径。
9.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水平线材以及垂直线材(5,6)之间的间距为约50或约100mm或为其他值。
10.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搁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壁(4)的下部区域中的水平线材(5)之间的间距较小,并且,该下部区域中的水平线材(5)之间的间距为约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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