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兔肉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11239.3 | 申请日: | 2015-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226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2 |
发明(设计)人: | 陈秀明;连丽珠;乐景青;翁振溪;陈秀苹;乐占线 | 申请(专利权)人: | 翁振溪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314;A23L1/318;A23L1/29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林祥翔;吕元辉 |
地址: | 350013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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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兔肉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兔肉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
宰杀6-18月龄的肉兔,除毛、除去内脏、除去脂肪层,除去爪部和头部,分离骨头,得到带皮兔肉;
将分离所得的骨头与水、八角、可食用海产植物、高粱酒、茴香、胡椒、辣椒、山苍子根、黄酒、食用盐、酱油、生姜、大蒜混合,熬煮3-15个小时,滤除固状物,得到骨头汤汁;
取重量比为2:1的所述骨头汤汁与所述带皮兔肉,蒸煮2-9小时,再加入陈皮、鲜竹叶、糯米红酒糟或栀子、以及食用植物油,继续蒸煮1小时;
将蒸煮所得兔肉放入容器中,并将蒸煮所得汤汁浇灌入容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所述熬煮步骤中的各原料用量以重量份表示为:骨头50份、水100份、八角2份、可食用海产植物1份、高粱酒5-15份、茴香1份、胡椒1份、辣椒5份、山苍子根5份、黄酒10份、食用盐5-10份、酱油0~5份、生姜10份、大蒜0~10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所述蒸煮步骤中的各原料用量以重量份表示为:骨头汤汁2份、带皮兔肉1份、陈皮0.001份、鲜竹叶0.0001份、糯米红酒糟0.01份或栀子0.001份、食用植物油0.01份。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步骤“将蒸煮所得兔肉放入容器中,并将蒸煮所得汤汁浇灌入容器”后还包括步骤:
对所述容器及容器内容物进行消毒。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在步骤“对所述容器及容器内容物进行消毒”后还包括步骤:将所述容器及容器内容物降温至5度以下,待内容物凝固后将其切片。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所述食用植物油包括茶籽油或橄榄油。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当蒸煮步骤所用原料包括栀子时,蒸煮后将栀子渣去除。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所述可食用海产植物包括海带。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中,所述肉兔为11-13月月龄的肉用黑毛兔或灰毛兔。
10.一种兔肉,由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兔肉的制备方法制备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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