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投影机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18445.7 | 申请日: | 2015-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777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发明(设计)人: | 竹花直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21/14 | 分类号: | G03B21/14;G03B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万利军;陈海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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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机 | ||
1.一种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具备:
光源装置;
通过调制来自上述光源装置的光而形成图像光的光调制装置;
倾斜投射从上述光调制装置入射的上述图像光而显示图像的投射光学系统;和
使引导图像显示的引导显示部,上述引导图像用于使由上述投射光学系统投射的上述图像与屏幕对合,
上述引导图像,在倾斜方向侧的边缘部中的与上述倾斜方向垂直的方向的中央部,设置有焦点调整图形形成区域,在上述焦点调整图形形成区域内,形成有焦点调整图形。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焦点调整图形包括与切线方向交叉的线段。
3.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线段与切线方向正交。
4.权利要求1到3的任一项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引导图像是矩形状,在上述引导图像的四角设置有辅助焦点调整的辅助图形。
5.权利要求4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辅助图形包括与切线方向交叉的线段。
6.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焦点调整图形比上述辅助图形大。
7.权利要求1到6的任一项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引导图像在中央设置有非焦点调整图形形成区域。
8.权利要求1到7的任一项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引导图像,设置有包围上述焦点调整图形的框状图形。
9.权利要求1到8的任一项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上述引导图像包括用于容易识别上述图像的显示状态的测试图形。
10.权利要求1到9的任一项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
是短焦投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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