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垃圾分选设备及垃圾分选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19279.2 | 申请日: | 2015-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073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13 |
发明(设计)人: | 刘璞;张健;林炳锵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申嘉三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美星三和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7B4/02 | 分类号: | B07B4/02;B07B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周美华 |
地址: | 2014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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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 分选 设备 方法 | ||
1.一种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竖直运动空间的重物质仓(1),设置在所述重物质仓(1)一侧并与所述重物质仓(1)相连通的轻物质仓(2),设置在所述重物质仓(1)上的进料口,用于向进料口输送物料的进料输送装置(5),设置在进料口下方的主风口(41),以及设置在主风口(41)下方的至少一个辅助风口(42),所述进料口、所述主风口(41)以及所述辅助风口(42)并列设置在所述重物质仓(1)的与所述轻物质仓(1)相对的侧面上且与竖直运动空间相连通,所述主风口(41)和辅助风口(42)用于吹出气流以将来自于进料口的垃圾物料中的轻物质吹入所述轻物质仓(2)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风口(41)的中心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夹角角度大于所述辅助风口(42)的中心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夹角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风口(41)的中心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夹角角度为30-40°,所述辅助风口(42)的中心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夹角角度为25-30°。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输送装置(5)的运输面与水平面的夹角角度不大于所述主风口(41)的中心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夹角角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输送装置(5)的运输面与水平面的夹角角度为25-30°。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风口(41)为矩形,长为600-700mm、宽为350-400mm;所述辅助风口(42)也为矩形,长为600-700mm、宽为200-260mm。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物质仓(1)与轻物质仓(2)之间设置有过渡仓(3),所述过渡仓(3)下方设置有滚轮,滚轮转动并将落在所述过渡仓(3)下方的轻物质送入所述轻物质仓(2)中。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轻物质仓(2)的底面从靠近所述重物质仓(1)的一端向着远离所述重物质仓(1)的一端向上倾斜8-15度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轻物质仓(2)的远离重物质仓(1)的一端设置有阻止轻物质飞出的挡帘(22)。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轻物质仓(2)的顶板(21)上设置有网孔。
11.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10中任一所述垃圾分选设备的垃圾分选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采用进料输送装置(5)将垃圾物料输送至进料口,使得物料从进料口进入所述重物质仓(1)的竖直运动空间内;
从主风口(41)处吹出主气流,从辅助风口(42)处吹出辅助气流,所述主气流和辅助气流分别作用在来自于进料口的垃圾物料上,以将轻物质吹向轻物质仓(2)中,其中,控制所述主气流的速度为30-41m/s,控制辅助气流的速度为21-3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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