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脱墨剂无效
申请号: | 201510028021.9 | 申请日: | 2015-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92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06 |
发明(设计)人: | 吴俊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俊荣 |
主分类号: | C09D9/04 | 分类号: | C09D9/04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王又旺 |
地址: | 545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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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沟 主要原料 脱墨剂 | ||
1.一种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脱墨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地沟油25份~3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5份~8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1~0.5份,过硼酸钠0.1份~1份,氢氧化钠1份~3份,乙二醇丁醚8份~15份,木质素磺酸钠2份~5份以及水30份~4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脱墨剂,其特征在于:地沟油2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8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1,过硼酸钠0.5份,氢氧化钠2份,乙二醇丁醚15份,木质素磺酸钠2份以及水3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脱墨剂,其特征在于:地沟油3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6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2份,过硼酸钠1份,氢氧化钠1份,乙二醇丁醚12份,木质素磺酸钠3份以及水3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脱墨剂,其特征在于:地沟油30份,十二烷基硫酸钠5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5份,过硼酸钠0.1份,氢氧化钠3份,乙二醇丁醚8份,木质素磺酸钠5份以及水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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