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母麝产仔后的管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30375.7 | 申请日: | 2015-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4248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04 |
发明(设计)人: | 王毅花;李林海;魏雨婷;葛兴芳;胡德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林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K67/02 | 分类号: | A01K67/02;A23K10/30;A23K10/37;A23K5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5 | 代理人: | 关畅,任凤华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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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产仔 管护 方法 | ||
1.母麝产仔后的管护方法,包括在母麝产仔后的饲养敏感期对所述母麝进行管护;
所述饲养敏感期为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1-12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饲养敏感期为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1-6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包括饲养员用饲具每天对所述母麝饲喂食物;所述食物为下述A、B、C和D中的四种、三种、两种或一种;所述A为包括水果果实、蔬菜和植物叶子的粗饲料;所述B为精饲料;所述C为水;所述D为维生素添加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方法包括在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2-6周或第2-12周每天对所述母麝饲喂食物三次;第一次饲喂所述母麝所述A、所述B、所述C和所述D;第二次饲喂所述母麝所述A和所述C;第三次饲喂所述母麝所述B、所述C和所述D。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饲养敏感期每天第一次饲喂所述母麝的时间均相同;在所述饲养敏感期每天第二次饲喂所述母麝的时间均相同;在所述饲养敏感期每天第三次饲喂所述母麝的时间均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方法包括所述饲养员用所述饲具在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1周每天对所述母麝饲喂食物;所述每天对所述母麝饲喂食物的次数为两次;第一次饲喂所述母麝所述A和所述C;第二次饲喂所述母麝所述B、所述C和所述D。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或5或6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饲具在所述饲养敏感期相同;所述饲养员在所述饲养敏感期为同一人。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还包括在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1周不对母麝的居所进行清扫。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母麝产仔后的第2-6周或第2-12周每2-3天对所述母麝的居所进行清扫。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管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护还包括所述饲养员在所述饲养敏感期检查所述母麝的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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